今年,准格尔旗施行的新的征地政策,引起广泛关注,从年初的“1号文件”(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15号文件”(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土地征收安置若干问题的规定),到年中的“31号文件”(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常态长效治理违建行为的意见)、“32号文件”(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土地管理与征收安置的意见),焦点主要集中在“一把尺子量到底”的逻辑,即文件中的政策条款对征地这件事没有任何的跳脱空间,也没有“万一”的假设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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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一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例。
位于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的乌兰渠煤矿三、四、五期用地项目共需征地3077.55亩,涉及炭窑渠村炭窑渠社1608.32亩。
2021年底,乌兰渠煤矿采取与村民自愿协商的方式,启动三期先行用地1604.47亩征用工作。看似“你情我愿”的方式,却诱发了漫天要价、钉子户等现象,导致补偿价码不统一、金额不透明,让积极配合征地工作的村民吃了“闷亏”。
2023年10月,镇里按照四、五期征地预公告成立工作组进驻,推进炭窑渠社征地工作,但社员认为补偿金额未达预期,不愿配合后续工作,煤矿私下与社员就三期土地征用继续协商。
今年1月,“1号文件”出台后,炭窑渠社召开户代表会议,与乌兰渠煤矿私下签订分配方案、土地协议。6月份,旗镇两级工作组进驻落实“1号文件”,但炭窑渠社却认为之前双方签订的协议仍应执行,社员配合征地积极性不高。之后,村民以土地流转到期为由,围堵乌兰渠煤矿进矿道路。10月下旬,乌兰渠煤矿私下向社员支付安置费、部分附着物补偿款和美丽乡村建设补偿款合计7283万元,以换取社员配合。
这一看似“顺畅”的推进方式,却明显违背了“1号文件”“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基本原则,为后续工作和全旗征地工作推进埋下了巨大的隐患。因此,在旗镇两级工作组深入调查和宣传教育沟通后,明确炭窑渠社三期征地按照原来政策进行征用,四、五期征地按照“1号文件”严格执行,并对已发放资金逐项纠偏,预计纠偏总金额约2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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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事例中,煤矿私自向社员付款、履行部分协议,以及两倍于评估金额的房屋补偿款、超额补偿的土地附着物,都已经违反“1号文件”规定,破坏了风气,造成了不公。
而矿方私下发放补偿款时,养老保险费用并未按照“1号文件”规定交入社保系统,而是直接发放到社员手中这种“神操作”,更是为社员们未来的生活埋下了一颗“大雷”。
对于不少征地户而言,土地被征,手里突然多了一笔补偿款,乍一看,就是离“暴富”近了一步。一时间,换新居、购新车,高档消费随心安排,实打实过上了物资充裕、旁人艳羡的惬意生活,往昔因经济拮据而生的忧愁,似乎也被这笔巨款一扫而空。
然而,狂欢过后,现实的骨感就会凸显。财富若只是短期暴增,缺乏长远规划,很容易在肆意挥霍与市场变数中迅速缩水。这时,养老保险的价值便熠熠生辉了。尤其对于失地农民来说,养老保险才是细水长流的安稳依靠。
于征地户而言,选择生活兜底,还是把这笔本来应交给社保系统的养老保险费用,换成现金在手享受当下,利弊不言而喻。
这里的纠偏,不仅是纠方式方法上的偏,更是纠短期利益和长期实惠的偏,是纠“打折扣”“寻对策”的偏,是保障好政策能长期、持续公平公正执行的必要举措。
03
煤矿同意、社员愿意,为啥旗委政府就不允许,非得自己给自己找麻烦,一件件纠偏?
因为绕开“1号文件”,就会使得全旗征地补偿的方向不一致,私下操作的各种细节在经过夸张泛化的传播,就会导致群众和基层部门对政策理解谬误或执行谬误。
而像养老保险这种逻辑倒置和认知错位,又会为村民社员个体的生活保障和社会的安定发展留下隐患。
出台新的政策,就是为了彻底解决这么多年来土地征用工作方方面面存在的问题和不公,以统一的标准、透明的流程,不开口子,不搞变通,确保土地征收安置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而各种违规操作,不仅不能为全旗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土地价值支撑,还会引来更多的不稳定、不公平问题。
站在“1号文件”的框架里,各方才能在权属利益上得到最大限度的主张和最公平的保障,项目建设和安置工作才能同步推进,才能让民生和发展的交集更加优化,才能形成土地征收的社会“自洽”。
这种自洽,就是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形成的合力。
这种合力,是润泽准旗,是普惠大众,是公道人心。
校对:贾静 李春香
审核:王兴宇 任彦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