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 3 月 11 日,日本发生里氏 9.0 级的地震及其引发的海啸,对福岛核电站造成毁灭性打击,导致核电站 1 号至 3 号机组堆芯熔毁,酿成了国际核事件分级标准中最高级别的 7 级核事故。事故发生后,东京电力公司(东电公司)持续向 1 至 3 号机组安全壳内注水以冷却堆芯,加上地下水和雨水不断汇入,福岛第一核电站内储存了约 130 万吨核污染水,且以每天 140 吨的速度增加。
随着时间推移,核污染水存储罐接近饱和,东电公司宣称福岛第一核电站面积有限,已无更多空地用于大量建设储水罐,现有储水罐 137 万吨的储存容量今年秋季将全部用完,而且一旦发生大地震,大量核污染水存在泄漏风险,因此要对核污染水进行过滤、净化、稀释处理后排放入海。
2021 年 4 月,日本政府宣布要将福岛核电站的污水排入大海,这一决定遭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质疑和反对。
中国政府坚决反对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认为这是无视国际公共利益的极端自私和不负责任之举,侵犯了各国人民健康权、发展权和环境权,违背自身道义责任和国际法义务。中国坚决反对和强烈谴责,已向日方提出严正交涉,要求日方停止这一错误行为。指出日本核污水排海是重大的核安全问题,具有跨国界影响,绝不是日本一家的私事,日方所作所为是将风险转嫁给全世界。
2023 年 8 月 24 日起中国全面暂停进口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
事到如今,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从2023年8月24日启动首轮核污染水排海,至今已一年,而中国作为最重要的利益攸关国之一,坚决反对这一不负责任的做法。两国主管部门近期就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海问题持续进行多轮磋商,达成如下共识:
最重要的一点,中方确认,之前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规定,对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采取了紧急预防性临时措施。
鉴于近期双方有效磋商的成果,中方将在有效参与国际原子能机构框架下的长期国际监测和参与国的独立取样等监测活动实施后,基于科学证据着手调整有关措施,逐步恢复符合规准的日本水产品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