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2月17日至2023年2月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乌鲁木齐银行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2月2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乌鲁木齐银行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推进整改工作。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行党委反馈意见后,我行党委迅速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把整改工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主动担当作为,不遮掩回避,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压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其他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二)制订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行党委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梳理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对照反馈意见建议逐项梳理问题清单,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有时限、有内容、有目标、有落实”。(三)注重长效整改,巩固整改成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梳理我行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和落实力度,持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我行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件一件抓,一项一项改,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行党委先后6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照反馈意见建议逐项梳理,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长期整改任务正在持续推进中。(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一是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委会和行长办公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开展集中交流研讨。二是各基层党支部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党支部集中学习,通过“三会一课”、每月宣讲、晨夕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交流。三是组织全行党员通过“学习强国”平台进行自学,党员互相分享学习内容;通过“乌行云书苑”读书平台每月推荐金融系列相关读书篇目,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共读共学。(二)统筹推动党建引领经营发展。一是持续完善党建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将党委班子成员、经营机构、总行各部室负责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列入年度考核,作为其工作实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真正做到党建工作与经营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二是加大对基层党支部的指导督促力度。每年对全行各基层党支部分上下半年至少各督导检查1次,全年不少于2次;党委班子成员对基层党支部至少督导检查1次。(三)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一是加强党务工作者学习培训。每季度至少组织举办1期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加强对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委员的党建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全行党务工作者的整体素质。二是多措并举加强各基层党支部党建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以先进带动后进,以点带面推动党建促经营工作发展新局面。三是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及发展党员。(四)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增强学用结合能力。一是党委班子成员主动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引领带动全行党员干部员工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带头前往联系行、分管部室及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切实提高党员学用结合能力。二是全行26家基层党支部联系实际扎实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利用“三会一课”、支部大会集中学、党小组专题学、主题党日创新学与党员自学相结合等方式,组织所在党支部的党员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到学习效果入脑入心。(五)扎实开展理论学习。一是行党委及各基层党支部制定年度理论集中学习计划及个人自学计划。二是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在党委会、行长办公会等会议先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并就学习内容进行交流讨论,做到理论学习与实践调研相结合。三是在网络学院、办公内网开设理论学习专区,及时更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内容,为全行员工自学提供学习平台。(六)着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研讨、专题讲座、“三会一课”、专家授课等形式,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重要论述的专题学习。二是通过学习党纪法规、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阅看警示教育书籍、观看警示教育片、宣传廉政文化建设阵地、党纪法规学习测试等独具金融领域特色的内容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加强队伍建设,扎实履行工作职责,以自我革命精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四是加强警示教育。每月结合金融行业、银行系统等方面案件编发银行案例并定期组织学习,从不同层面、多种角度推动廉政文化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