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电动车、摩托车
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
是方便快捷,还是违法乱象?
它比汽车灵活便携,价格实惠,驾驶简单
一个人,一辆车
外出代步,接送家人,办事跑腿
可以节省不少力气
可是总有些人
在驾驶电动车、摩托车的时候
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对交通规则的漠视
从而引发各种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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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出行说千遍
不如案例看多遍
案例一
2024年9月27日07时57分许,陶某某驾驶云GW***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开远市市西南路南客运站路段时,实施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的违法行为,与左车道宗某某驾驶的云GJ***9号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陶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现场勘查认定:当事人陶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其过错行为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陶某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宗某某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
案例二
2024年9月14日07时57分许,干某某驾驶云G2***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开远市智源路与祥云路交叉口时,实施违反规定通行路口的违法行为,与黄某驾驶的云GJ***9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干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现场勘查认定:当事人干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其过错行为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干某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黄某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
案例三
2024年9月27日21时30分许,郑某某驾驶云G3***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开远市强盛路由南向北行驶,行驶至东新路路口左转弯时,郑某某实施未按照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的违法行为,与马某某驾驶的云G8***3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郑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现场勘查认定:当事人郑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之规定,其过错行为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郑某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马某某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
案例四
2024年10月15日10时15分许,项某某驾驶云G9***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开远市灵泉西路与祥云路交叉路口由南向北横过机动车道过程中,实施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的违法行为,与刘某某驾驶的云G5***1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项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现场勘查认定:当事人项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其过错行为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项某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某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
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十大安全措施
远离路口大货车
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和大货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要与转弯的大货车同时进入路口。
转弯前要先停车观察
转弯时,先停车观察,确保后方没有来车再通过。
横过道路要“一停二看三通过”
过马路时,即使是在斑马线上,也要一停、二看、三通过。
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
通过路口遇红灯时,要停车等待,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过。
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驾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无论驾驶人或乘坐人,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系好帽扣。
遵守路口让行规定
在路口,遇到让行标志要停车让行,转弯车辆要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过。
拒绝逆向行驶
遵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通行规定行驶,且不可逆向行驶。
切勿从大型车辆前方绕行
“大型车辆有盲区,你我需远离!”车头前方是大型车辆的盲区之一,强行从其前方绕行,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
杜绝酒后驾驶
酒精会使人对外界的反应及控制能力下降,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勿酒后驾车。
拒绝违法载人
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不仅影响驾驶人的操控能力,乘坐人员更是缺乏安全保障。
@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行者
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才是预防事故的根本
安全与守法同在
切莫心存侥幸
(注:十大安全措施来源于“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微信号|开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新浪微博|@开远交警
图文编辑:杜梦萍
校对:李云忠
审核:崔云、市公安局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