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范某驾驶一轿车沿腾冲市腾越街道玉泉路由西往东行驶欲左转进入某小区时,看到对向车道来车距离路口还有一小段距离,便加速冲过去。不料冲到对向车道时,黄某某驾驶摩托车快速驶来,摩托车避让不及直接撞在轿车副驾驶侧门上,摩托车驾驶人黄某某受到撞击后腾空飞起,头朝下砸在地上,所幸黄某某规范佩戴了安全头盔,头部得到了有效保护,仅受轻微伤。此次事故中,范某驾车行经路口转弯未让直行及黄某某驾车行经路口未减速都是引发此次事故的原因,两人承担此次事故同等责任。
安全头盔是“保命盔”
在发生意外受到撞击时
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
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
因此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
要规范佩戴好安全头盔
为生命加把“安全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