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交警2024年10月份“五大曝光”

政务   2024-10-29 11:17   云南  

为全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2024年10月,开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通过舆论关注、信用惩戒、跟踪问题整改等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形成震慑,督促相关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整改落实,现将曝光内容公布如下:

突出违法车辆曝光


典型事故案例曝光

PART

01

未保持安全车距,追尾酿事故
↓↓

2024年9月23日17时04分许,陶某某驾驶云GE***3号电动自行车,在开远市兴远北路与建设路交叉口时,实施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违法行为,与前方彭某某驾驶的云G9***0号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陶某某、彭某某受伤记两车不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现场勘查认定:当事人陶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其过错行为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陶某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彭某某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

2024年9月30日08时05分许,黄某某驾驶贵B9***9号小型普通客车,沿开远市祥云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瑞达驾校路段时,该车车头与徐某某驾驶额云G6***2好普通二轮摩托车车尾发生碰撞,造成徐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现场勘查认定:当事人黄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其违法行为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当事人徐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及《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认定:当事人黄某某(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徐某某(摩托车驾驶人)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安全车距在法律上有规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怎样保持“安全距离”

1

不超速行驶

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行车上路,保持安全车速是确保安全出行最重要的保障。

2

学会点刹控制车速

当驾驶人发现前方车辆刹车时,一定要点刹提醒后车,一是为了继续保持车距,二是为了提醒后车减速,避免发生追尾事故。

3

不要随意变道、并线

随意变更行驶车道,易导致通行秩序被打乱,造成后方车辆避让不及而发生危险。当驾驶人有变换车道意图时,需通过车辆后视镜观察后方是否有来车,确认有足够安全距离,再提前3秒打开转向灯告知后方驾驶人打算变换车道提醒其注意。

4

切勿尾随大车行驶

如果跟在大型车辆后,视线受到遮挡,根本无法观察前方道路情况。如不得已跟车,要注意减速并增大安全距离,确认安全后找机会超车。

5

恶劣天气增大安全距离

当出现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更加谨慎,提高注意力,行驶时注意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前后车追尾。

交警提示



影响安全车距最直接、最重要的因素是车速。驾车路上,要保持足够的跟车间距和车速,谨慎驾驶,保持注意力集中。车流量大时,更要密切关注前方车辆速度和制动信号,确保行车安全距离。

02

醉酒骑车,撞了!后果自负

酒后能骑二轮电动自行车吗?

答案是

不 能


案例

2024年9月8日02时40分许,赵某某驾驶号牌为云GE***3号电动自行车沿开远市建设东路由西向东行驶,行驶至开远市建设东路建设宾馆路段时,该车车头与李某驾驶停放停车位上的云AD7***9号小型轿车车尾发生碰撞,造成赵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民警现场勘查认定:当事人赵某某酒精呼气测试,其结果酒精浓度为为138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不得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之规定。当事人赵某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李某无责任。




处罚决定

依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处以当事人赵某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醒

希望每一个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

时刻警醒自己
时刻提醒他人

无论驾驶汽车

二、三轮摩托车还是电动车

坚决做到

“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高危风险运输企业

事故多发路段警示

一、开远大道地处城郊结合部,此路段平交路口较多,急弯, 下坡,路况极为复杂,车流量大,特别是大货车较多,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醒过往车辆,减速慢行,谨慎驾驶。


二、开远市境内国道323线K1969-K1979路段,此路段平交路口较多,急弯、长下坡,路况极为复杂,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醒过往车辆,减速慢行,谨慎驾驶。


三、开远市境内国道323线K2035-K2045路段,急弯、长下坡 段,路面湿滑,路况极为复杂,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醒过往车辆 减速慢行,谨慎驾驶。


四、开远市境内国道323线K2006至K2023(东山坡)长下坡临崖急弯、团雾、路面湿滑,事故多发路段。提醒过往车辆,减速慢行,谨慎驾驶。


五、开远市境内国道323线K2002至K2005路段,此路段团雾。提醒过往车辆,减速慢行,谨慎驾驶。

(注:部分图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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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杜梦萍

校对:李云忠

审核:崔云、市公安局新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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