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丨开远市农村地区交通违法曝光

政务   2024-11-07 17:27   云南  

为全面筑牢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防线,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辖区内农村地区典型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曝光警示,提醒广大驾乘人员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案例一



杨**(男,开远小龙潭镇于2024年10月6日14时45分许,在开远市楷小公路22公里路段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处以15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二


彭**(女,建水县岔科镇独家村于2024年10月7日14时00分许,在楷小公路22公里路段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处以500元罚款。

案例三


黄*(男,建水县岔科镇于2024年9月24日13时47分许,岔小公路22公里路段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时限注册登记的违法行为,三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被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处以750元罚款。

案例四



陈*(男,屏边县新华乡加依村)于2024年9月24日10时03分许,开小公路20公里400米路段实施驾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处以200元罚款。

案例五


李**(男,开远市小龙潭镇则旧村委会石洞村)于2024年9月29日13时39分许,在开小公路20公里400米路段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时限注册登记的违法行为,三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被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处以750元罚款。

案例六


黄**(男,泸西县白水镇法土村中街心)于2024年10月13日08时33分许,在开小公路20公里400米路段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被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处以550元罚款。

案例七


高**(男,个旧市贾沙乡丫沙底村)于2024年10月8日20时14分许,在开小公路18公里路段实施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处以400元罚款。

案例八


王**(男,开远市碑格乡妈依村)于2024年9月18日14时08分许,在开远市碑格集镇派出所门口路段实施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时限申请注册登记,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三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被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处以750元罚款。

案例九


杨*(男,开远市碑格乡阿呢黑村老寨)于2024年10月4日15时21分许,在开远市碑格集镇派出所门口路段实施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被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处以450元罚款。

交警提示


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微信号|开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新浪微博|@开远交警


编辑:杜梦萍

校对:李云忠

审核:崔云、市公安局新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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