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第四巡回检察组 对临渭区、高新区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反馈

文摘   2024-12-04 16:27   陕西  

为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11月29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第四巡回检察组分别召开了对渭南市临渭区司法局、渭南市高新区综治信访中心社区矫正工作巡回检察反馈会。

会上,第四巡回检察组王鹏分别向临渭区司法局、高新区综治信访中心宣读了《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对临渭区社区矫正工作巡回检察反馈意见》《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对高新区社区矫正工作巡回检察反馈意见》,巡回检察组在肯定了临渭区司法局、高新区综治信访中心社区矫正工作的同时指出了存在问题,同时就如何做好反馈意见整改提出三点要求:

1

提升基础工作水平

进一步健全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切实解决执法档案不规范、不完善问题。科学制定矫正方案,增强方案针对性和时效性,坚持“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做细做实分类教育、个别教育、心理教育、提升教育报复质量。

2

提升风险防控水平

始终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对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及信息化和差工作,加强重点人员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及再犯罪,坚决杜绝脱管、漏管情况出现。

3

做好巡回检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对巡回检察组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改进的尽快依法整改,对短期内存在困难,还不能整改落实的,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汇报。

临渭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刚,高新区综治信访中心主任张鹏分别代表临渭区司法局、高新区综治信访中心作了表态发言,并表示就此次巡回检察提出的问题照单全收,立即整改。

下一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第四巡回检察组将持续推动做好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后半篇”文章,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监督,增强社区矫正的监督质效。

图文丨白澍林 周尚书

编辑丨刘   菲

审核 | 李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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