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母婴设施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辖区医疗机构、汽车客运站等公共场所母婴室规范化建设整改情况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
今年6月,我院“同舟远航”未检工作室联合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开展了母婴设施建设专项监督活动,发现辖区内部分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存在配套设施不规范问题。本次“回头看”随机抽查了大荔县妇幼保健院、丰图义仓景区、大荔县旅游集散中心,查看了母婴室整改情况,发现已按照规定标准设置母婴室,室内配置带有安全扣的婴儿尿布台、婴儿床、便于哺乳休息的靠背椅、提供热水的饮水机、空调、等设备,为孕期、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提供舒适且私密的环境。母婴室整体布置温馨舒适,环境干净整洁,宣计站还配置了孩子娱乐设施,进一步扩大母婴室服务使用范围。
母婴室建设不仅是文明城市建设的要求,更承载着全社会对妇女、婴幼儿的尊重和呵护。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持续关注母婴室的使用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文字丨李 甜
编辑丨苗晓敏
审核 | 李华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