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全省检察机关对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书面提出纠正724人;对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555件;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601件。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全省检察机关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313件,提出监督意见216件,其中提出抗诉5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63件。民事裁判案件监督改变率36.19%。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全省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57件,法院同期采纳率95.51%。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全省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073件,法院同期采纳率93.29%。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全省检察机关提出的民事诉讼监督意见中涉及虚假诉讼139件。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支持起诉案件946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573件。
三、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全省检察机关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86件,其中提出抗诉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6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全省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90件,法院采纳率97.93%。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全省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736件,法院同期采纳率90.35%。
四、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立案情况。全省检察机关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752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335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5417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全省检察机关以诉前程序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965件。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全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236件。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100%。
五、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全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077人,不捕845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339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全省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271人,决定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723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520人,附条件不起诉率27.27%。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1301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适用情况。2024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帮教回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特殊预防30次;开展法治讲座626次。
全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194人,提起公诉631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立案2744件,占公益诉讼案件立案总数的47.71%。提起诉讼176件。
七、关于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情况
(一)刑事检察情况。全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93人,起诉150人。起诉案件所涉罪名主要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侵犯著作权罪。
(二)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情况。全省检察机关受理涉知识产权民事裁判、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12件,立案办理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9件。
八、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一)刑事赔偿工作情况。受理刑事赔偿申请24件,决定给予刑事赔偿案件10件。
(二)司法救助工作情况。全省检察机关实际救助2194人,发放救助金额1448.65万元。
九、其他工作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全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6528件。其中各级院检察长办理1783件,占10.79%;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14745件,占89.21%。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10615件;民事检察类1001件;行政检察类642件;公益诉讼检察类2131件;案件管理类2139件。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全省检察机关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464人次。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