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季度大荔县检察院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通报

文摘   2024-10-24 16:48   陕西  


2024年,大荔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实施办法》要求,严格执行网络重大事项填报工作,抓实抓细“三个规定”执行,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安排,对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等“三个规定”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多措并举确保“逢问必录”行动自觉的形成,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接受社会监督。
本院按照最高检、省市院工作部署和记录报告制度要求,认真组织检察人员进行重大事项网络填报,第三季度“有情况”共记录报告13件,其中院领导填报5件,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情况较好。
下一步,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将按照全省政法机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推进会要求,深刻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规范填报,做实教育宣传,持续深入发动,不断扩大“三个规定”知晓率,凝聚社会各界支持和认可,努力提升制度效果。

文字丨办公室

编辑丨苗晓敏

审核 | 李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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