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四季度大荔县检察院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通报

文摘   2025-01-06 17:10   陕西  


2024年以来,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论述,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的工作要求为主线,以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填报工作为抓手,以“案事件”倒查核查为补充,确保“逢问必录”行动自觉的形成,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接受社会监督。
本院按照最高检、省市院工作部署和记录报告制度要求,认真组织检察人员进行重大事项网络填报,第四季度“有情况”共记录报告24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0件,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情况较好。
下一步,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标上级院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以更加务实的举措凝聚“不能问”的内外部合力,切实提升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效能,确保检察机关独立、公正、廉洁司法。

文字丨办公室

编辑丨苗晓敏

审核 | 李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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