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10点,陈某在渡普镇中心街遗失一部手机,手机里存储着大量重要文件和照片。渡普口派出所民警通过调取周边监控,确认是胡某捡到了手机,与其联系后,胡某表示愿意归还手机,最后民警带失主取回了手机。
同天11点,汪某到渡普口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在东正街办事时不慎将手机遗失,请求民警帮忙寻找。民警立即查看周边监控,确定了拾取手机的男子为孔某。民警立即与其联系,孔某表示愿意归还,经过仔细核对,手机物归原主。来源:县公安局
极目南嘉提醒,出行时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如果东西丢了,及时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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