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意见》
《意见》提出
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基础设施、推进数字化升级、塑造特色风貌五大重点任务锚定更新方向。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建设“活力城市”。以“一核引领、两主带动、全域推进”为总体思路,优化中心城区“一主三片”空间结构,推动主城区与新城区相向融合发展。重点加快咸宁高新区产城融合区建设,促进老旧厂区更新与产业转型升级,疏解老城区人口压力,构建“人口集中、产业集聚”的发展格局。
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城市”。聚焦危旧房改造、老旧小区更新和城中村治理:实施危旧房改造试点扩面,解决房屋安全、配套设施不足等问题;推进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完善水电气信等基础设施,加强适老化及无障碍设施建设;采取拆除重建、整治提升等方式消除城中村安全隐患,改善居住环境。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韧性城市”。重点提升交通、防洪、管网等设施韧性:畅通城市“断头路”“微循环”,构建快速干线、生活集散与慢行交通体系;完善防洪排涝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与雨污分流改造;实施燃气、供水等老旧管网更新,推动电网及通信线缆入地。
推进数字化升级,建设“智慧城市”。推广智能建造技术,建设智慧工地与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布局,打造“全市一个停车场”智慧系统;推进智慧社区、商圈等场景建设,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
塑造特色风貌,建设“人文城市”。保护山水格局,推进生态修复与增绿补绿行动;活化老旧街区,通过“绣花式”微改造叠加文化、休闲场景;以城市雕塑、公共艺术等形式彰显咸宁文化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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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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