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进一步压紧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顺义区应急局从《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工作指南》中选取部分安全管理重点事项的解析,具体包括落实步骤、方法、要点和关键等内容,借助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打造了系列普法专刊。按照“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法律责任”的脉络进行普法,旨在指导中、小、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便生产经营单位较为系统、全面的把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质。
一、什么是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最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即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与其他负责人员、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二、为什么要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通过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各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和边界,从而形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避免出现职责不清、相互推诿和责任真空的现象。同时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监督考核机制,形成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工作体系,促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
三、如何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建立方法
第一步:定岗位、定人员
1.梳理本单位组织机构架构图,如下图示例:
2.确定安全管理机构,包括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或负有安全管理职能的部门。
3.确定横向部门,包括安全管理、行政、规划、人力资源、财务、生产、设备、基建、纪检、 工会等部门。
4.确定纵向岗位、人员,包括领导层、管理层和作业层,具体见安全生产责任制框架。
第二步:定安全责任
1.安全责任包括法定责任和自定责任。
2.岗位法定责任见表1。
3.自定责任是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安全管理实际情况,为有效管控危险源及安全风险,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所需设定的部门、岗位、人员职责,具体见安全生产责任制示例,除法定责任以外其他内容均为自定责任。
第三步:定责任考核
1.考核办法
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明确考核办法,或者编制专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
2.考核分工
(1)主要负责人牵头,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全面负责。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具体负责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3)工会、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助,监督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的落实。
(4)其他部门参与,配合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的实施。
3.考核目的
(1)分管负责人:是否把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同检查、同考核。
(2)各部门负责人:是否同检查、同督促,落实相关安全管理职责。
(3)各岗位人员:是否落实相关职责,落实相关操作规程。
4.考核频次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考核。
5.考核实施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专项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也可以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合并进行。
6.考核结果运用
作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注意事项
1.当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或岗位变动时,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更新。
2.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不等同于安全生产责任书,不能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代替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说明:若文中内容与法律法规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请以法律法规为准。同时由于时间和水平的有限,难免存在疏漏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来源:综合执法大队 王麒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