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政策,有补贴!老楼装新梯,怎么就“上下为难”……

创业   2024-11-18 17:54   四川  








低楼层住户反对

担心对通风、采光造成影响

高楼层居民却认为爬楼梯不方便

……


眼下

加装电梯

可以说是不少老旧小区的

民生“一号工程”


但面对老楼装新梯

政策有了

补贴有了

怎么推进起来较难呢?


街道社区

又如何更好指导督促增设电梯工作

组织业主调解

协调确定电梯使用单位

落实政府补助资金发放等工作?


本期的《蓉城物业大小事》

聚焦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


以点带面

看基层如何推进

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走深走实





常住人口约2000人的老旧小区

如何“梯”升幸福?




“刷卡、进电梯,现在多买一点菜都不怕,拿卡刷一下就能坐电梯上楼,真是太方便了。”加装电梯后,家住新都街道马超社区小城故事小区的刘阿姨幸福感倍增。



小城故事小区建成于2003年,共有600余户居民,常住人口约2000人。随着居住业主年龄结构逐渐老化,原本舒适安逸的6层“小洋楼”也面临着上下楼不便的现实困境。2021年底,小城故事4栋2单元的业主找到区住房发展服务中心,成为该小区申请加装电梯的首批居民。 


由此也开启了新都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创新之门,如今,该小区电梯加装率已经达到90%以上。



新都街道马超社区居委委员曾德富告诉记者,当时低楼层住户反对,担心装了电梯后,对通风、采光造成影响以及房屋贬值;高楼层居民则陈述家有老人,爬楼梯很不方便,一旦有生病送医需求,没电梯确实很不方便。


面对群众意见不一,新都区住房发展服务中心联动街道社区推出:书面反对形式。


曾德富说,书面反对形式旨在一边听取群众主要意见诉求,一边改善优化加装方案,最终将矛盾问题引向互利共赢。“请反对者出示书面反对意见,写清楚有什么诉求。根据诉求进行解释沟通,在实施方案上微调。”



经过对困难和矛盾的梳理,2022年2月7日,新都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通知》正式出台,推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整体规划、成片加装”模式。


新都区住房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林泽刚表示,“成片式”加装以小区为单位,与老旧小区改造相结合,规划、设计、开工、竣工“四同步”,管线迁改、道路改建、低层补偿“三统一”。通过整体规划设计,零散的加梯需求被整合为“批量申请”,建设周期大幅缩短,业主出资成本降低,极大地调动了电梯安装企业和业主的积极性,规划引领作用得以彰显。



“有了成片加装,整体推进思路,提前收集群众意见。如果觉得这个位置不对,颜色不对,噪音有影响等等,整体统一优化考虑,这样推进效率也会更高。”林泽刚表示,以往新都区每年也就加装二三十台电梯,如今一年就能加装一百多台。”


塔西南油田小区便是这场变革的生动写照。


小区位于大丰街道三元大道287号,是国有企业塔西南油田公司于1998年建设的员工集中安置型小区。小区居民70%为老年群体,多楼层步梯式住宅让老年人“上下难行”。2022年,小区成为新都区“整体规划、成片加装”首个推行点位。



在完成整体规划设计且获得居民认可后,2022年6月29日该小区电梯成片加装工程正式启动。如今,小区电梯加装率高达98%,老年人出行难问题得以解决,小区整体风貌焕然一新,功能设施也更加完善。


崇义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兰祥红说:在前期宣传动员中,崇义社区党委牵头,组织小区党员骨干、居民代表成立塔西南小区电梯加装工作推进专班,定期研究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工作专班以单元为主体召开议事协商会议,让居民自己提诉求,大家一起找方案。最终确定了以“楼层高的业主出资高,楼层低的业主出资低,一楼业主不出资”为原则,具体增设电梯建设及维护出资比例由单元居民自行协调决定。


同时,为兜底保障个别困难户改善住宿条件意愿,该小区居民自主协商创新尝试出“分期付款制”,即:先行由该单元居民共同承担困难家庭电梯加装应承担费用,并约定由困难家庭每月向债权业主进行分期支付,至此,成功化解各单元电梯加装堵点问题,也收获了业主们的肯定。



小区居民郑先生说:“变化可大了,小区老年人比较多,以前坐轮椅都要人背下来,现在直接从电梯坐轮椅下来。还有买东西,那些有拉车的直接拉上去了,过去的话,还要往上抬。”


小区上下楼不便

想增设电梯

具体标准要求

究竟是怎样的?


政策一线解读

⬇️⬇️⬇️


为扎实推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2023年12月,成都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于今年1月14日起施行。


《实施意见》指出,申请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应就是否增设电梯征求本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由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在责任主体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增设电梯的业主是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实施主体,负责意见统一、资金筹集、设备采购、工程实施、安全管理、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并对增设电梯建设和使用期间的质量安全负责。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符合要求的多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按照本意见实施且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维护资金由业主承担的,政府给予20万元/台的补助。


本节目由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广播传媒中心

联合制作播出



温 馨 提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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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成都面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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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成立于2002年4月,是由在成都市从事物业相关服务及相关行业的单位和专业人士,依照法规和政策自愿组成的地方性专业社团组织,是实行服务和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服务行业和会员,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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