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火灾风险及法律责任告知书
为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就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火灾风险及法律责任告知如下。
成都市人民政府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1月21日
据统计
90%的电动自行车起火致人伤亡案例
都发生在门厅、过道以及楼梯间
嘟嘟梳理了几起
电动自行车违法典型案例
旨在以案为鉴、以案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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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广州市白云区一小区某住宅6楼发生火灾。经查,火灾为该住户私自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室内充电引起。公安部门依据规定,给予因过失引发火灾的当事人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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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姚某某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开发区实施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行为。责令现场立即改正,并决定处以人民币伍拾元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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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北京市西城区消防救援支队西城区一居民小区发生火灾起火系住户违规为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引发因过失引起火灾,当事人被行政拘留10日。
如何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
以防范火灾发生?
这些要点请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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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成都消防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