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一、报名与考试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含省际联考,以下简称“艺术统考”)和高校校考。艺术类考生须分别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和艺术统考。
艺术统考包括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类(音乐教育-声乐)、音乐类(音乐表演-器乐)、音乐类(音乐教育-器乐)、播音与主持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表(导)演类(服装表演)等11个专业类别(以下简称“统考专业类别”)。
(一)文化课考试报名
凡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先进行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后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在高考文化课报名时专业类别须选择为“艺术(历史类)”或“艺术(物理类)”。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要求按照《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4〕14号)执行。
(二)艺术统考报名
艺术统考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考务安排、网上打印准考证等。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以上考试时间可能会根据各统考专业类别报考人数适当压缩或延长。艺术统考各类别笔试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面试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四)缴费
参加艺术统考的考生须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在网上报名时向省教育考试院缴纳考试费。
(五)面试时间预约
音乐类:2024年12月18日8:00至12月19日18:00。
(六)打印准考证时间
表(导)演类(服装表演):2024年12月2日8:00起。
(七)其他事项
各统考专业类别的考试科目、内容、分值及要求等按照《关于印发<202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的通知》(甘教考高〔2024〕36号)执行。
考生应根据自身特长及我省统考覆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参照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录取要求选择相应的统考专业类别,考生统考合格后方可参加相应专业校考(统考专业类别与艺术类本科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
二、艺术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经批准可以组织校考的院校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在统考合格的考生中组织校考,其余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均应使用我省统考成绩。
三、艺术统考成绩公布、报送及管理
(一)成绩的报送与查询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试工作进程,将在各类别考试、评卷、成绩校对等工作完成后陆续开通考生统考成绩网上查询功能,查询网址:https://www.ganseea.cn。
(二)统考合格证发放
统考合格证由考生在成绩查询系统中下载并打印。
(三)成绩管理
各艺术统考考点院校要加强成绩的管理工作,确保成绩的准确、完整和规范。省教育考试院汇总艺术统考成绩后,按照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信息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
(四)成绩复核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5天内(逾期不予受理)向考点申请复核。申请复核的事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为考生本人答卷(含答题卡、视频)、答卷扫描图像(视频)是否清晰完整、答卷是否有漏评(漏阅)、小题得分是否漏统(漏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方面。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不重新对面试结果进行打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考生不查看答卷和面试录像。
四、招生批次和志愿设置
(一)艺术类专业批次设置
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安排学校为经批准可以组织校考并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本科高校、使用戏曲类联考成绩录取的本科高校和使用统考成绩录取的地方免费师范生。
艺术类本科批安排学校为除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外,省内外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本科高校。
(二)艺术类专业志愿设置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艺术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五、计划编制
经批准的相关院校艺术类专业可不编制分省计划,其余院校的艺术类专业均须编制分省来源计划。组织校考的高校招生计划与合格生源比例原则上应按1:4安排。
六、志愿填报
艺术类考生须根据《202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和各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填报志愿。
(一)艺术类志愿填报分两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院校及专业志愿填报(以下简称“原始志愿”);第二阶段为艺术类高职(专科)批院校及专业志愿填报(以下简称“原始志愿”);志愿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征集志愿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不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征集志愿2次,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与原始志愿相同。征集志愿结束后,原始志愿作废,按照最新征集志愿投档。
艺术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均征集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要求
1.艺术类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既可填报艺术类院校及专业,也可填报普通类院校及专业,但同时录取的批次只能选定一类填报,即艺术类本科各批次和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只能选定一类填报;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和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只能选定一类填报;艺术类本科各批次和普通类本科批、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和普通类高职(专科)批可以兼报。
2.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既可以填报使用相应专业统考成绩的院校及专业,也可以填报校考合格的院校及专业。
3.考生未按要求填报志愿造成填报错误、漏填等情况,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4.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认真查阅拟填报院校的招生章程,要特别注意院校对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及身体条件的要求,选择院校及专业时还要仔细阅读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的相关要求(器乐类考生尤其要注意对乐器种类的要求),结合本人实际,根据本人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考试成绩谨慎填报志愿,滑档或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录取
(一)录取分数线确定
(2)专业课分数线。由招生学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确定。
(二)投档顺序
2.艺术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的30个“院校专业组”及各批次的原始志愿、征集志愿均采用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照计划数的100%投放文化课分数线和专业课分数线“双上线”考生电子档案。
(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在正式投档前,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学校报送的调档比例进行模拟投档,模拟投档后,学校根据生源情况提出调档比例,完成计划调整后进行正式投档。
(四)录取
3.艺术类考生在参加艺术类专业投档时,不享受其他照顾性政策。
八、工作要求
考评人员要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严格执行考评人员回避制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严格执行违规考评人员“黑名单”制度,对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考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参与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各考点领导干部若其子女或其他亲属报考本考点组织实施的艺术类全省统考的,须向学校报备,并全程实行回避;考点高校及其内设院系、部门的教职工不得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或其他组织以任何方式开展前述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对相关领导予以责任追究。
九、联系方式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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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惠德杰
编审:刘志亮
编辑:李尚斐
来源: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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