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6日,中央电视台社会CCTV-12频道《法律讲堂(生活版)》播出《逼女儿嫁人的母亲(将女儿推入深渊的母亲)》,盈科全球总部合伙人李松律师受邀录制该节目,深度解析女性在强奸罪中的角色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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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节目主要内容为张红梅因家庭贫困,在媒婆甘小珍的劝说下,将14岁女儿刘秀莲嫁给35岁男子古田以换取聘金。刘秀莲逃婚后,张红梅以自杀威胁12岁的小女儿刘秀兰替嫁,刘秀兰在婚礼当晚被古田强奸。最终,古田、张红梅和甘小珍因强奸罪被判刑,其中古田六年,张红梅和甘小珍各四年。
李松律师解读到,强奸罪的主体一般为年满十四周岁的男性,女性不可单独构成强奸罪,但女性在强奸罪中起到教唆、帮助作用的,可作为共犯,从而成为强奸罪的犯罪主体。本案中,古田与不满14岁的刘秀兰发生性关系,不论刘秀莲自愿与否,古田均触犯强奸罪。而张红梅与甘小珍所做的种种对古田的奸淫行为明显起到了帮助作用。因此,张红梅与甘小珍同样触犯强奸罪。
《社会与法》频道
《社会与法》频道的成立是中央政府为实施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战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而采取的重要措施。该频道以“公民、公正、公益”为核心理念,旨在通过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社会公正、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满足国家发展和公民生活的需求。
《法律讲堂(生活版)》
《法律讲堂》生活版是服务当下的国家立法、普法,实用性强,秉承服务公民的实际生活需求、启迪生活智慧的节目制作理念,传播实用的法律知识,告诉观众遇到事情该怎么办,解决的途径有哪些,对现实生活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律师简介
李松 律师
盈科全球总部合伙人、盈科北京房地产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全国房地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兼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兼职导师、中央电视台12频道《法律讲堂》主讲人等社会职务。
李松律师2006年开始执业,组建了专业的房地产律师团队,团队专业处理各类房地产诉讼案件,特别专长于借名买房、商品房、二手房、公房、拆迁安置房、家庭婚姻房产、房地产合作开发、大型商业租赁、执行异议等房地产纠纷案件的处理。
李松律师自2017年在央视《法律讲堂》栏目录制录制播出节目30余期,多期节目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015年出版个人专著《房产纠纷处理大全—李松律师说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被江苏省南通市司法局评为“优秀法律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