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公布我市城镇燃气安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案例1:于都某燃气公司供应点不符合安全规范案
2024年6月,于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在于都某燃气公司供应点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该瓶库间防爆设施多处电线裸露、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于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该供应点负责人立即整改完成,并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安远县某施工企业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造成燃气泄漏案
2024年7月,江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从事挖掘活动造成燃气泄漏,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安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某施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蓉江新区某餐饮店违规在同一场所使用两种燃料案
2024年7月,蓉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位于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商都的一家餐饮店,谢某某在同一场所使用两种燃料,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四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蓉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该餐饮店负责人立即整改完成,并对谢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2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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