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西的某乙,过去是个小偷,他的妻子为此感到很恐惧,多次规劝他,某乙于是幡然悔悟。过了两年,某乙贫困得不能忍受,就想再去当一次小偷而后就不干了。于是假托去做买卖,到一个算卦人那里去算算到什么地方去吉利。算卦人算了算,说道:“东南方向吉利,利于小人,不利君子。”卦家隐隐约约与他心中的想法相吻合,他暗暗高兴。于是他就向南走,到了苏州、松江一带,每天在村庄、城镇中游逛,这样过了好几个月。一天,他偶然进入一座寺院中,见墙角上堆着两三块石子,心里知道这里边有些古怪,他也拣了一块石子放上去,然后就一直走到佛龛后边躺下了。天黑了以后,寺中有些人聚在一起说话,好像有十几个人。忽然其中一人数了数石子,很惊讶地发现多了一块,因而一起到佛龛后边搜寻,发现了某乙,就问他:“放石子的是你吗?”某乙承认了。又盘问他的住址、姓名,某乙用假话回答他们。于是他们给了某乙一件武器,领着他一同出去。到了一座高大的宅院外,有人拿出了软梯,大家争着越墙而入。因为某乙是从远处来的,对路径不熟悉,就叫他潜伏在墙外,负责传递财物和看守口袋。过了一会儿,墙上扔下一个包裹;又过了一会儿,用绳子缒下一只箱子。某乙举手接住箱子知道装着东西,就把箱子打破,用手摸索着拿,凡是沉重的东西,全部放进一个袋子里,背起袋子急忙逃走了,终于寻路回到了家中。从此某乙建楼阁,买良田,并且用银子为儿子捐了个功名。县令给他家大门上挂了匾,称他为“善士”。后来这件大案被破获了,群盗都被抓获,只有某乙没有姓名、籍贯,没有办法追查,才免于被捕。事情过去了很久之后,某乙喝醉了酒自己说出了这件事。曹州府有个大强盗,抢到一大笔财物回到家后,毫无顾忌地安然睡去。有两三名小盗,越过院墙进入他家中,把他捉住了,向他要钱。大盗不给,他们就鞭打、烧烙。把大盗的所有财物都逼索到手,才离去。大盗向人说:“我不知道炮烙的痛苦如此厉害!”于是对盗贼深感痛恨,就投到衙门里充当了马捕,把本地的盗贼差不多都捕捉尽了。有一次捕到了以前抢他财物的几个盗贼,就用他们对自己施用过的刑罚惩治了他们。《聊斋志异》全书将近五百篇,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是爱情故事,占据着全书最大的比重,故事的主要人物大多不惧封建礼教,勇敢追求自由爱情。这类作品代表作有《莲香》《小谢》《连城》《宦娘》《鸦头》等。二是抨击科举制度对读书人的摧残,《叶生》《司文郎》《于去恶》《王子安》等都是这类作品。
三是揭露统治阶级的残暴和对人民的压迫,具有社会意义,如《席方平》《促织》《梦狼》《梅女》等。
蒲松龄出生于书香世家,他早年也曾想借助科举入仕,可惜屡试不第,只能以教书为生。他自幼便对民间的鬼神故事兴致浓厚。据说,蒲松龄曾为了搜集素材,在家门口开了一家茶馆,来喝茶的人可以用一个故事代替茶钱。借助这个方法,蒲松龄搜集了大量离奇的故事,经过整理、加工过后,他都将其收录到了《聊斋志异》中。据清人笔记《三借庐笔谈》记载:蒲松龄每晨起就在大道边铺席于地,并摆设烟茶,坐待过往行人,以搜集奇闻异事。每听到一事,回家后就加以粉饰润色。康熙元年(1662),蒲松龄22岁时开始撰写狐鬼故事。康熙十八年(1679)春,40岁的蒲松龄初次将手稿集结成书,名为《聊斋志异》,南高珩作序。此后屡有增补。直至康熙三十九年(1700)前后和康熙四十六年(1707),该书还有少量补作。《聊斋志异》的写作历时四十余年,倾注了蒲松龄大半生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