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行动丨情绪“上头”时,别让小矛盾、小冲动害了自己!

政务   2024-12-29 17:34   内蒙古  

小矛盾引发大“伤害”


  都说心平气和天地宽,莫与他人争长短,提及被处罚的原因,冀某本人悔恨交加......

  12月26日,红山区公安分局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冀某某作出刑事拘留处罚。

  冀某与张某同属一个公司的不同工组,10月23日,是公司车间的“清洁日”,冀某偶然发现,张某正拿着吹风机将尘土和垃圾吹到自己的担当区内。怒火中烧的冀某拿起手机就将张某的躲懒行为拍给领导。

  几天后,因此受到罚款的张某也恼羞成怒,找到冀某当面对峙,二人不断互呛,口角之争迅速升级为肢体冲突。冀某一拳打在对方面部,致其倒地受伤,让原本可以“小事化了”的事升级成了“大事”。

  经鉴定,张某的伤情已经构成轻伤二级,一时的冲动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冀某直言“这件事的发生,还是自己冲动了……”

小冲动引发“大麻烦”

  都说健康游戏,文明竞技,但有个别玩家输完游戏输人品,患上了“游怒症”......

  不久前,辖区网吧老板谭先生来到红山区公安分局三中街派出所报警,称网吧一台电脑显示屏被人为损坏。经查,民警确定了违法行为人为李某,12月26日7时许将其抓获。

  原来,案发当日, 在网吧上网的李某因输了游戏情绪激动,狠狠地将鼠标扔到显示屏上泄愤,发现自己的冲动行径致显示屏损坏后,李某多次用手触摸屏幕,发现已回天乏术,无法修复后,选择溜之大吉。

  这一砸不仅没解气,还要接受冲动带来的惩罚,李某为老板赔偿了损失,还因涉嫌故意损毁财物被分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信源丨红山公安

编辑丨田 

主编丨李欣滢

审核丨江 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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