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行动
“警察同志,我办公室内财物被盗,丢失现金几百元钱及两瓶白酒、一条香烟,价值人民币2000余元。”2024年10月10日,刑侦大队接到辖区居民车先生报警。接警后,民警辅警立即出动,开展现场勘查、调查走访等工作。民警通过对案件的重新梳理,发现近期发生的几起入室盗窃案作案手法相似,可能系同一人或同一团伙所为,可以并案侦查。办案民警根据犯罪嫌疑人娴熟的作案手法,推断其为盗窃前科人员,遂在过往打击人员名单中展开调查,经过一个月的破案攻坚,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单某。
12月18日,在巴林右旗大板镇辖区民警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单某抓获。经过民警耐心细致的审讯,犯罪嫌疑人单某心理防线逐渐崩溃,对其自2024年8月份以来先后入室盗窃15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盗窃的赃款赃物全部用于个人消费。12月18日,犯罪嫌疑人单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巴林右旗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勿心存侥幸,公安机关将持续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长时间外出应及时锁好门窗,家中尽量不要存放贵重物品及大量现金。要做好防盗措施,除了安装防盗门锁,还可在大门、窗户等部位安装防盗报警装置。一旦发现家中财物被盗,请立即拨打110报警并保护好现场。
以案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信源丨右旗公安
编辑丨李 润
主编丨李欣滢
审核丨江 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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