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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关于营地的补贴政策
一、省级旅游专项资金补助:
1.补助对象:符合国家《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GB/T31710)标准建设的自驾车露营地项目,包括已建、改扩建且未曾补助的项目。项目主体需在规定时间内建成。
2.补助标准:每个露营地补助50万元。
示例:寿宁县碑坑自驾车露营地获得50万元补助;连城天一温泉旅游区自驾露营地、长汀三洲湿地公园露营地建设等也获得了相应补助。
二、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补贴:
被评为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的,除授牌外,每个营地省级奖补40万经费下拨至各设区市教育局。
省级奖补经费主要用于课程开发补助、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组织开展补助、师资队伍建设补助、修缮维护和设备更新补助等。
总结:不同地区可能还有其他针对营地的相关扶持政策或资金支持,您可以关注当地文化和旅游部门、教育部门等发布的通知和公告,或直接咨询相关部门,以了解更详细、准确的信息。
申报福建省营地补贴政策一般步骤
一、自驾车旅居车营地补贴申报
了解政策要求:明确福建省自驾车旅居车营地补贴政策的具体内容,包括补贴的等级标准(如3C、4C、5C 级等)、补贴金额、申报条件等。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相关政府文件或公告等渠道获取信息。
1.确认申报资格:
(1)营地需符合行业标准《自驾车旅居车营地质量等级划分》(LB/T078-2019)及认定细则要求,例如对营地的综合区位、资源环境、规划设计、功能区设置、服务设施建设、管理与服务等方面有明确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土地使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完成并通过发改委等政府部门的立项审批(核准)流程,且正常营业满 2 年(已获得等级的营地,在本等级满 1 年后方可申请更高等级)。
2.准备申报材料:
(1)《自驾车旅居车营地质量等级认定申请报告书》(第一部分由设区市文旅部门填写并签章,第二部分由县市区文旅部门填写并签章),涵盖营地基本信息、设施分布和经营状况等内容。
(2)营地规划、自评报告及相关必要说明材料(含文字、图片、视频和 PPT 介绍等)。
(3)县级以上自然资源部门关于土地使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相关材料和营地立项申请书及批复文件。
(4)营地管理机构关于近 2 年主要经营主体无严重违法违规等行为记录和未发生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书。
3.提交申报:
(1)营地企业向所在县(市、区)文旅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2)县(市、区)文旅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要求的材料上报设区市文旅部门。
(3)设区市文旅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推荐至省文旅厅审核认定。
4.审核与公示:
(1)省文旅厅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认定,通过厅务会研究确定拟补贴的营地名单。
(2)在省文旅厅网站公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最终获得补贴的营地。
(3)领取补贴: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发放补贴资金至营地企业。
二、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补贴申报(以省级为例)
1.咨询政策:前往当地教育局或相关政府部门咨询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补贴政策的详细规定、申报条件、补贴标准、申报时间等内容。
2.确定申报资格:例如是否要求营地具备一定的规模、设施条件、教育资源、安全保障措施等,以及是否需要营地已开展一定时间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等。
3.准备申报材料:通常包括营地的基本情况介绍、研学实践教育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情况、安全管理措施、相关证明材料(如场地证明、资质证书等)以及其他根据要求需提供的材料。
4.提交申请:将填写完整、准确的申报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至当地教育局或指定的受理部门。
5.评审与考察:教育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可能还会对营地进行实地考察,评估营地的实际情况与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可行性。
6.公示与认定:评审通过后,对拟确定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认定为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并给予相应的补贴。
7.资金拨付:根据规定的补贴方式和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给获得认定的营地。
总结:不同类型的营地补贴政策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要求以当地政府部门发布的正式文件和通知为准,可登录当地文旅厅官方网站或电联工作人员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