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会须知

文摘   2024-09-20 16:43   福建  


福建省内专业的乡村生态文旅投资运营者

乡村文旅规划运营一站式服务平台

一一致力于乡村文化产业升级


入会须知


第一条  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


第二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单位会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福建省工商部门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与乡村生态旅游相关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

(四)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


个人会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第三条  会员入会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审核通过;

(三)由秘书处根据理事会的决定和授权发给会员证;

(四)单位会员因单位注销的,会员资格即自动终止。


第四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类活动,获得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三)对本会工作和负责人提出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五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权益;

(三)遵守本会章程;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按规定缴纳会费;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对乡村生态旅游活动和行业发展提供有关的资料和建议。


第六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七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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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乡村生态旅游协会
福建省乡村生态旅游协会是福建省民政厅审批发证,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为业务指导单位的省一级协会。协会秉承“务实求真,开拓进取,乐于奉献”的创会宗旨,携手会员企业以繁荣福建文旅事业,共建富美中国为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