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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须知
第一条 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
第二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单位会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福建省工商部门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与乡村生态旅游相关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
(四)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
个人会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第三条 会员入会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审核通过;
(三)由秘书处根据理事会的决定和授权发给会员证;
(四)单位会员因单位注销的,会员资格即自动终止。
第四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类活动,获得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三)对本会工作和负责人提出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五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权益;
(三)遵守本会章程;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按规定缴纳会费;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对乡村生态旅游活动和行业发展提供有关的资料和建议。
第六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七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