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第二幼儿园根据《2024年昌都市城区学校划片区招生规定》,(昌卡若政函〔2024〕 87号)的通知精神,为确保片区适龄人口能顺利入园(学),特公告如下:
■ 招生时间
2024年7月7日
9:30 (上午)——17:00 (下午)
携带资料在昌都市第二幼儿园园内进行报名登记及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2024年7月8日 (上午)
进行摇号,摇号结束后于当天下午进行招生录取公示。
■ 招生对象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间出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年满3周岁的幼儿。
■ 招生范围
达因卡片区(人民公园往上至达因卡及整个达因卡片区)的适龄幼儿。在满足本片区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前提下,可适当招收部分其他幼儿园服务片区的适龄幼儿。
■ 招生人数
90名
■ 招生地点
昌都市第二幼儿园(达因卡广电北路2号)
■ 招生办法
招生对象按以下顺序分步完成:依次分为 A、B、C、D四类。
A类。户籍证明和房产证明同时符合在本片区入学条件者。
B类。户籍证明或监护人单位证明符合在本片区入学条件者。
C类。监护人房产证明符合在本片区入学条件者。
D类。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办理的居住证原件或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到期的居住证原件且有在此期间续办的《西藏自治区居住证签注明细单》或2024年6月1日至30期间办理的居住证但暂未领取原件的回执单(《西藏自治区居住登记卡申领表》《西藏自治区居住证受理回执单》等不得作为入学依据)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符合在本片区入学条件者。
注:招生工作按以下顺序分步完成:首先招收A类,其次招收B类,再次招收C类,最后招收D类。若空余学位无法满足就读需求时,则依次通过抽签方式公开招生。
■ 招生条件
1.户籍证明。提供幼儿的昌都市城区户口簿原件(以公安部门提供的幼儿监护人户口薄首页的家庭住址为准)。
2.单位证明。国家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子女需提供其父母的工作单位证明(县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经主要领导签字并盖有单位鲜章的证明)。国家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公益性岗位、辅警、协警的子女需提供由市人社局或公安局出具的其父母身份相关证明,其他临时聘用人员一律以居住证为准。
3.房产证明。提供幼儿父母在昌都市城区内的房屋产权证原件或盖有相应单位鲜章的复印件(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留联系方式)、住建等部门认可的正式拆(回)迁协议、公租廉租分配证明、银行还款流水等相关证明(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留联系方式)。幼儿确系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共同居住的(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同一个户口薄上)则需提供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原件或盖有相应单位鲜章的复印件(负责人签字并留联系方式)。
4.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昌都市公安部门核发且有效的居住证,或随迁子女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昌都市工商部门核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 招生资料
所需资料必须为原件或盖有相应单位鲜章的复印件。(负责人签字并留个人联系方式)
A类。一是提供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二是提供幼儿疫苗接种证和出生证。
B类。一是提供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二是国家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子女提供其父母的工作单位证明(县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经主要领导签字并盖有单位鲜章的证明)。三是国家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公益性岗位、辅警、协警的子女提供由市人社局或公安局出具的其父母身份相关证明。四是提供幼儿疫苗接种证和出生证。
C类。一是提供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二是提供幼儿疫苗接种证和出生证。
D类。一是提供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或续办的《西藏自治区居住证签注明细单》或2024年6月1日至30期间办理的居住证但暂未领取原件的回执单或营业执照。二是提供幼儿疫苗接种证和出生证。
■ 注意事项
1.适龄幼儿必须到所属片区幼儿园报名登记,不得到多所幼儿园重复报名登记,否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在规定时间内,幼儿父母或监护人不主动到所属片区幼儿园报名登记则视为放弃入园,其后果自负。
3.所需提供证明类资料必须为原件或盖有相应单位鲜章的复印件。(负责人签字并留个人联系方式)
4.房屋产权证在学前三年内,只得在同一户主的户籍内使用。
5.符合我园招生条件的,请家长仔细阅读招生简章,并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和证明资料。
6.资料和证明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入园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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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昌都市二幼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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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文 编 辑:德 青
本 期 审 核:王洪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