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 职工养老保险增加一项津贴

政务   2024-11-04 07:31   浙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日前发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办法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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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兰精灵客户端 中国政府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
编辑丨郑蕾
一审丨龚献 赵倩
二审丨陈丰 丁嘉露
终审丨王寅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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