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警示 大曝光】海北交警曝光2起酒驾典型案例

民生   2024-11-18 17:25   青海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遵守交通法规才是安全出行的正确选择
心存侥幸容易让自己陷入危险境地
最终害人害己

现就近期查处的酒醉驾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01


案例

2024年10月14日03时15分许,刚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末尼林卡路巡逻执勤时发现罗桑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值为7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其依法进行处罚。


02


案例

2024年10月14日0时16分许,刚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沙柳河路巡逻执勤时发现索南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值为6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其依法进行处罚。



为什么酒驾会导致车辆失控?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判断和操作能力、疲劳程度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①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驶车辆极易产生危险。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③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相当于“闭着眼睛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自以为没有醉:饮酒后,一些人无视或轻视已经饮酒的事实,总觉得自己根本没醉,能够开车,忽略酒精对人体的影响和酒驾的危害。


② 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有的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不会有事”……但是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海北交警提醒:
饮酒一分醉  驾驶十分险
各位驾驶人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
遵守法律法规
请勿尝“驶”

来源丨海北州公安局政治部宣传组

审核丨谈福顺

责编丨张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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