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五宜”朝阳建设
切实营造平安祥和的居住环境
朝阳警方按照市局工作部署
持续强化对辖区
出租房屋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并同步开展普法宣传
推动出租人、承租人等责任主体履职尽责
近期在工作中,朝阳警方对不按规定登记租赁人、房信息和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等违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督促整改,形成警示震慑,并同步开展普法宣传,以此全面推动出租房主履职尽责。
10月31日,东湖派出所在对辖区望京花园社区开展检查时,发现该社区一房屋出租人吴某某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未定期检查房屋使用情况,对其中存在的治安隐患失管失察,致使出租房屋被他人利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11月2日,奥运村派出所在对辖区南沙滩社区开展检查时,发现该社区一房屋出租人孙某某未定期检查房屋使用情况、未履行房屋管理责任,对房屋使用情况不监督、不清楚,致使房屋被他人利用开设违法犯罪场所。
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主动申报住房和租住人员身份信息。
应定期检查租赁住房的使用情况,避免房屋窝住违法犯罪人员,或沦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场所。
如您发现您的房屋存在治安隐患或违法行为,或有违法人员、不明身份者居住,或正在被利用从事违法活动,请您及时向警方举报。
在此,提示广大出租房房屋承租人:
请自觉配合出租人对租赁住房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房屋内存在安全风险隐患,请务必及时告知出租人,并及时向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反映,配合做好整改工作。
02
不要在出租房屋内留宿陌生人、不在出租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同时妥善保管好出租房内家具、家电等物品,导致损坏的应进行赔偿。
自觉遵守其他安全规定,如不在房屋内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不在楼道内堆放杂物、不将电动车电池带至室内充电等,爱护好公共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