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

民生   2024-11-28 11:52   甘肃  



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

任尔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深刻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明确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之一,强调“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必须坚持将法治精神融入改革全过程各领域,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改革难题,有效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导、推动、规范、保障作用,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以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成效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法治作为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既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实现现代化的必要条件。中国式现代化是党领导人民长期探索和实践的重大成果,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唯一正确道路。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制度保障,确保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规范、协调和稳定,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为高质量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在三次分配、产权保护、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等方面进行法治保障制度创新,实现更加全面更高水平共同富裕。随着中国式现代化实践不断拓展和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将承载更多使命,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双轮驱动。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一方面,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改革与法治同步推进。目前我国的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法治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引领、保障作用日益凸显。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依照法定程序及时把改革方案和改革举措上升为国家意志,紧紧围绕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通过立法授权改革、引领改革,破除改革障碍,保障改革成果,化解改革风险。另一方面,以法律确认和巩固改革成果,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完善。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有机组成,法治建设是一场深刻的变革,要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以改革的思路和办法,进一步完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体制机制,解决好法治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更好维护公平正义、护航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和法治相互依存、缺一不可,改革与法治携手并进,既能降低改革的风险和成本,又能推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改革中不断完善。
  坚持系统观念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一要系统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在更高水平上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科学完备、统一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系统推进法治建设的具体体现。要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的改革,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金融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反跨境腐败法,编纂生态环境法典,修改监督法、监察法。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公正是执法司法的价值追求,要对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进行有效制约监督,完善体制机制,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二要系统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三根支柱,三者各有侧重,相辅相成,共同服务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政府管理体制机制。法治社会建设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基础工程,要加快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要把法律制度、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理念、法治文化等各个法治要素整合起来,真正使全面依法治国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有机融合、运行顺畅起来,更好发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改革发展稳定的系统性功能。三是系统推进涉外法治建设。涉外法治建设也是一项涉及面广、联动性强的系统工程。要从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为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要建立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形成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坚持立法先行,立改废释并举,抓紧专门性涉外立法,注重完善相关法律涉外条款,推动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涉外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快建设协同高效的涉外法治实施体系,综合运用执法、司法等手段,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大力发展涉外法律服务,运用法治和规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阐释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理念、主张和成功实践,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

作者为陇东学院党委书记,陇东学院甘肃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基地主任




来源 | 甘肃日报
审核 | 甘肃省司法厅政治(警务)部组织宣传处
编辑 | 甘肃省司法厅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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