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9月前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本人一类银行卡。
(二)住房公积金余额大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人员。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
(三)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未办理按月冲还贷的人员。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配偶办理需本人携带身份证、结婚证。
(四)已签约按月冲还贷、公积金余额大于2万的。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
(五)其他符合提取条件的人员亦可办理。
2024年12月28日、29日
上午9:00至下午4:30
盐津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住房公积金窗口(盐津县新区黄葛槽广场)
昭通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网厅、昭通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等。
未明确事项请参阅《昭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昭房金发〔2023〕4号)
咨询电话:0870—6620988,0870-6636085
附件:《昭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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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盐津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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