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原则要记牢 填报切记要复核

健康   2024-11-26 09:36   河南  

统计填报


典型案例

&启示

法人口径是什么?


应交增值税该怎样填报?



法人口径不能忘

统计原则要记牢


# 执法案例

某餐饮企业下属有5家外地分公司,在填报统计报表时,未按制度要求将5家分公司的数据汇总上报只填报了公司本部的数据,导致填报错误。


案例启示

在统计填报时,当公司填报统计数据涉及“分公司”数据时,上报口径必须是法人口径,即“法人单位及其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因此,调查单位应高度重视法人口径原则,不要漏报下属分公司的数据,确保统计数据报送口径准确。


填报要求

统计制度中明确要求调查单位上报统计数据应当遵循法人口径原则,要包含法人单位及其所属产业活动单位(分公司)的全部情况,但不能包含其他法人单位情况。一般来讲,子公司是法人单位,分公司是产业活动单位,具体以营业执照中相关责任人的称谓来分辨,营业执照中相关责任人是法定代表人,则是法人单位;若是负责人,则应是产业活动单位。


拓展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

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

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报表填报需认真

数据复核需落实

# 执法案例

某公司主要经营某品牌手机及相关产品的销售业务。在填报应交增值税指标时,使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中相关数据进行填报。该单位统计人员在使用制度中公式计算时,误将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数据看反,造成应交增值税指标填报错误。


# 案例启示

在填报统计报表时,一定要细致谨慎,并且要安排其他人员对数据进行复核,填报人、审核人都应熟知最新的统计制度,真正做到填表、审核“双负责”。

根据新修订的《统计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填报要求

填报应交增值税时,应按照权责发生制核算企业本期应负担的增值税。本期发生的进项税额全部抵扣,公式计算结果可以为负数,同时也不抵扣会计账簿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中上年年末留抵的进项税额。


# 拓展

在填报应交增值税统计数据时,有两种计算方法可供使用,企业可选择其中一种,并在确定计算方法后(原则上)不得更改。

1、根据《会计科目》取值

应交增值税(本年累计发生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出口退税+简易计税

2、根据《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的相关栏目进行计算

应交增值税(本年累计发生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应退税额)+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应纳税额减征额-加计抵减额(1-本期累计数)

本期加计抵减额=本期发生额-本期调减额(1-本期加计抵减额=每期加计抵减额之和)




来源:北京朝阳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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