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微课堂】本期我们深学细悟《统计法》第三条

健康   2024-11-20 09:17   河南  



新修改《统计法》

对于新时代新征程统计服务

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我们进入

甘肃国家调查普法宣传微课堂 第七期

一起学习《统计法》第三条吧


《统计法》探索群

上期我们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第二条,受益匪浅。
太好了,接下来我们来学习《统计法》的第三条。


好呀,一起迎接新知识。
 为你好学的态度点赞!


来,我们一起学习吧

《统计法》第三条

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国家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

看看都有什么变化~

第三条·修改前后对比


法条释义

新修改《统计法》第三条新增一款规定“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完善统计体制、防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等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中央先后印发一系列重要统计改革文件,为统计改革发展把舵定向、谋篇布局。此次《统计法》修改,将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形成法律制度,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旗帜鲜明地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总则,必将从制度上法律上有力推进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各项部署和要求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确保党领导下的统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

第二规定“国家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

我国政府统计组织机构包括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的调查队、部门统计机构和地方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在统计工作实践中,突出表现为“集中统一领导”和“分级分部门负责”两大特性。全国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由国务院统一领导,国务院和地方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地方政府统计机构受本级政府和上级政府统计机构双重领导,在统计业务上以上级政府统计机构领导为主。




我国统计组织体系

根据统计法律法规规定,我国建立由国家统计局及其直属调查队、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部门统计机构三部分组成的统计组织体系。


  快来检测一下  

  学习成果吧  



01

统计工作坚持 _________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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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

02

《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实行(   )的统计管理体制。

A. 分层领导、分级负责

选我

B. 分层领导、全面负责

选我

C.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选我

D. 统一领导、全面负责

选我

                  点击空白处查看答案


             C.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END


来源:甘肃统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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