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社会|河南某地一卖女儿书

文化   2025-01-18 13:15   河南  
点击上方字,关注《尧湖畔》微信公众号
从这里,感受历史的感动



在旧社会,卖儿女、讨活命是一直存在的。其中,因性别不同,社会分工与角色不同,儿子、女儿的价位也不同,通常,以卖女儿居多。


第一,在农业社会时期,儿子是主要的生产劳动力,是创造价值的主要载体,也是家里传承人;第二,泼出去的水,女儿迟早要出嫁。那个时期,卖女儿类似于变相出嫁,可以换钱,如小女模样乖巧伶俐,身段纤细可人,卖个好价钱是意料中的,给家中带来不菲的经济收入。


根据情况不同,普通买家一般是花钱买女儿当媳妇儿为主,好一些的人家一般以花钱买丫鬟、讨小妾为主要目的。


民国时期,李家卖女


这几日,一张民国时期的卖女儿换钱《契约书》出现在人们眼中。虽与老家沁阳无关,但与沁阳不远,一个叫王封的地方,是不是后来的焦作矿区王封煤矿那一带,已无从考证。


今有小女李椒萍,14岁,河南人。因家贫无力抚养,愿以典当的形式给金家,为了她的活命。当了6两白银,外加一斗米又三升,不能赊账。如李、金两家后人看到,可保存。


李崇义

民国十八年


点击查阅


走势|沁阳的前世今生


大事件|从沁阳分出博爱县说起


从沁阳|分出的温县乡镇


焦作市|分出的沁阳(乡)镇


更名|沁阳市与怀庆市哪个更好


再读|河内县更名之殇


欢迎投票





尧湖畔
发现历史的声音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