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浙江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开展机关单位2025年度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
小编整理了舟山地区的职位表
↓↓↓
具体职位表可扫下面二维码
↓↓↓
一、职位
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用人需求,省市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以下简称遴选单位)共安排222名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遴选计划;全省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以下简称选调单位)共安排17名公务员选调计划。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公开遴选
1. 遴选范围:
(1)省级遴选单位面向省内各设区市市级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在编在岗,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省级遴选单位定向选调生职位的遴选范围是,在省内各设区市范围内,被省委组织部或市委组织部确定为选调生,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
(2)市级遴选单位面向本市所辖县(市、区)级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在编在岗,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市级遴选单位定向选调生职位的遴选范围是,在本市所辖县(市、区)范围内,被省委组织部或市委组织部确定为选调生, 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可选择定向职位报考,也可选择非定向职位报考,但不得同时报考。
在浙中央机关直属机构、省级机关单位设在各市、县(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下同)、市级机关单位设在所辖县(市、区)的单位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参加遴选。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的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1月)
(4)除遴选职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1月)。
(7)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8)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公开选调
1. 选调范围:
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中:
(1)报考省级机关单位的,要求省内相关单位人员,中央在浙单位符合条件人员也可报考;
(2)报考市、县(市、区)级机关单位的,要求所在设区市范围内相关单位人员,中央或省属在该设区市有关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
(3)报考山区海岛县以及衢州、舟山、丽水市本级机关单位的,除所在设区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外,其他省内相关单位和中央在浙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
2. 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和《浙江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等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报考省级机关单位四级调研员职级职位的:要求为现任国有企事业单位相当于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层次人员,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或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以及在事业单位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人员。
报考市、县(市、区)级机关单位的:要求为现任国有企事业单位与报考职位相当职务层次人员,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2)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职务要求。
(3)除选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1月,现任职务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工作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进入报名系统查询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的职位及具体资格条件。
(二)注册报名
时间:2024年11月6日9时—11月11日17时。
报考人员报名前须下载打印《公务员公开遴选报名推荐表》或者《公务员公开选调报名推荐表》(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成jpg或jpeg格式),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并提交职位的,各单位将不予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并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11月6日9时—11月13日17时。
各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2024年11月11日17时前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11月14日9时—11月18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遴选或选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计划,此类计划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遴选或选调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12月3日9时—12月8日17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报考公开选调职位的,还须在笔试或面试环节参加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政策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阅卷完成后,由省公务员局研究划定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入围面试资格。
在笔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公开选调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的权重合成笔试成绩。
在笔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公开遴选职位按职位备注中明确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24年12月7日上午9:00—12:00。
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的时间和地点由单位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各单位根据各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5: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按实际人数确定。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规定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资格复审递补一般只进行一次。递补后又出现报考人员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形的,由单位商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由单位另行通知。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公开选调职位,专业能力面试和通用能力面试均要求达到60分以上。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入围后续环节资格。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通用能力面试成绩50%和专业能力面试成绩50%的权重合成面试成绩。
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公开遴选职位按职位备注中明确比例合成面试成绩。
其他具体事项可点击左下的“阅读原文”
编辑:郭磊怡
来源:浙江组工
一审:王茂华 二审:章科超
更多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