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桦南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以加强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为抓手,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通过拓展监督渠道、完善监督体系,积极构建全面覆盖、有效运转的司法监督新格局,为司法公平正义提供坚实保障。
主动担当
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建设
桦南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工作,把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强化外部监督的重大举措。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上级关于监督员制度的政策文件,要求全体干警从思想上认识人民监督员制度对促进司法公正的深远意义。通过组织干警系统学习《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不断强化干警的监督意识,让每一位干警都能自觉、主动、配合接受监督,切实把人民监督员制度落到实处。
完善机制
推动监督工作规范化发展
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的重要抓手,着力构建全面规范的监督机制。为确保人民监督员能够全程、实效地参与监督工作,建立了“事前告知、事中参与、事后反馈”的全流程监督体系。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及时将符合监督范围的案件情况告知人民监督员,邀请其全过程参与监督。今年以来,已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监督活动71件次,切实将人民监督融入检察办案的每一个环节,确保监督工作无缝对接、规范高效。
深化融合
监督与办案“零距离”对接
积极推动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办案全过程,实现监督与办案工作深度融合。在案件听证、法律文书宣告送达、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等重要环节,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到场监督,确保每个案件都在阳光下运行。探索建立多元化监督平台,鼓励监督员在司法规范化检查、案件评查等工作中建言献策,使其成为促进司法规范化的重要力量,从广度和深度上增强监督效力。截至目前,该院已开展检察听证工作45件次、司法规范化检查7件次、法律文书宣告送达3件次。
检护民心
构建司法公信力新格局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工作理念,积极拓展人民监督员的参与渠道,将涉及民生民利等群众关心的检察履职情况纳入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年初,该院邀请具有律师身份的人民监督员参加“送法进企”活动,了解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困惑,面对面为企业和员工进行法律知识的讲解,增强了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对员工的管理责任。10月份,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污水溢流现场踏查活动,通过现场与案情相结合进行综合评判,发挥人民监督员“外脑”作用,协同推进社会治理。此外,该院还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未成年人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保障检察开放日活动,对校园欺凌、未成年人犯罪、妇女合法权益等问题进行探讨,积极为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撑起“防护伞”。
来源:桦南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