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检察机关融合履职护航营商环境

政务   2024-11-21 13:48   黑龙江  









编者按


佳木斯市行政服务中心景观(视觉中国 供图)


佳木斯市位于祖国最东端,素有“华夏东极”之称。地处黑龙江省东北部城市群中心和三江平原腹地,是国家“一五”、“二五”时期重点建设的老工业基地、国家粮食主产区和重要优质商品粮基地。近年来,佳木斯市政法战线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省“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着力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


本期“奋力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生动实践”专栏刊发“佳木斯——共创‘东极之城’法治盛景”系列报道,总结呈现佳木斯市政法战线立足政法职能,聚焦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创新建立“1+1+1+6”工作体系、“云法庭”、“检企共建”机制、“不打烊”警务站、民营企业融合服务平台等各类惠企利企举措,为加快推进佳木斯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贡献法治力量。



“佳木斯——共创‘东极之城’法治盛景”系列报道之三

检察机关融合履职护航营商环境

    通讯员 田思宇 龚思贤 刘思汝

该文章发表于《人民法治》杂志2024年总第188期。

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向某村村委会成员了解案情(姜明池 摄)


法治化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如何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如何从根本上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检察机关的切入点又在哪里?这一个个问号代表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检察机关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次次深入思考。近年来,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如今,终于可以自信地拿出解决这些问题的“金钥匙”——在依法履职中将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融入司法案全过程,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做深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检察之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方位发力,在服务大局中找准履职监督坐标定位


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以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上级党委、政府和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的决策部署,把“从政治上看”落实到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来,先后组织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工作推进会、调度会等,全力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稳步开展。全市检察机关以高质量检察服务保障全市中心大局工作,先后8次在黑龙江省委政法委、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的现场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树立了检察机关讲大局、有温度、求效率的良好形象。


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4月制定了《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融合履职依法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就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细化25方面78条具体举措,推动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同频共振。佳木斯市两级检察院聚焦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融入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运用法治之力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对待、依法平等保护。持续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对侵犯各类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施同责同罪同罚,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健全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机制,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链条发力,在护航发展中打造安商惠企更优环境


佳木斯市检察机关开通涉企业案件办理“绿色通道”,主动为其提供司法服务。2024年以来,共办理涉企案件77件,制发检察建议38件。建立涉企案件预警机制,构建符合市场主体期待的涉企案件化解机制,监督生效裁判的合法性。


长按护企“加速键”。科技创新是新质生产力的核心驱动力。佳木斯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对科技创新的保护和支持,通过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动建立快速维权机制,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保驾护航。


2024年,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河南某公司、山西某公司假冒注册商标案件过程中,针对侵权涉企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并取得了知识产权权利人及单位谅解,对其依法变更为非羁押强制措施,促成侵权的河南某公司与被侵权的佳木斯某公司达成16万元赔偿协议。


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企业守法经营,做实平等保护,更好地做到了保企业、稳就业、促发展。


精准“亮剑”虚假诉讼。“我们公司的官司打赢了,法院也判决了,但是判决执行后始终没收到钱啊!”2021年9月24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杨某科返还某公司款项2463万元,但某公司却迟迟未收到那笔应得的款项。


原来,杨某科为避免其财产被法院执行给某公司,与杨某会虚构了杨某科欠杨某会本息合计1895万元的事实,伪造借款凭证,并于2021年11月1日由杨某会向桦南县人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扣押杨某科名下所有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致使某公司与杨某科之间的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面对这场精心策划的骗局,桦南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敏锐地察觉到了背后的阴谋,他们深入调查、抽丝剥茧,成功揭露了杨某科、杨某会二人恶意串通、伪造借款协议的真相。二人的行为,不仅损害了企业合法权益,还妨害了正常的司法秩序。佳木斯市两级检察院一体履职,经过不懈的努力,最终成功抗诉,帮助某公司恢复了债权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媛媛(中)走访企业,为企业解忧纾困(赵程光 摄)


2024年4月,随着桦南县人民检察院的持续跟进监督,已查封的杨某科价值850余万元的房产被交付执行,剩余房产也已被评估并组织拍卖,拍卖所得的款项将用于债务清偿。桦南县人民检察院通过纠正错误生效判决,及时帮助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此案例也成功入选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第八期)》典型案例。


富锦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构建与完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听证会及座谈会(袁晓壹 摄


全过程发力,在司法为民中解忧纾困守护民生民利


佳木斯市检察机关坚持践行“人民至上”理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2023年以来,共办理群众信访事项1106件,两级院领导包案101件,接访94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70.2万元;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160件。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做好“检察答卷”。


双向奔赴搭建检企“连心桥”。“新产品研发时,如何避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企业订立、履行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在座谈会上,检察机关与来自各行各业的企业家代表共同探讨着涉及合同、发票、税务管理等问题,自“佳木斯市企业家日”系列活动开展以来,此类情景早已成为检企共建的日常,通过了解企业的问题,倾听企业心声,助力企业在学法守法、诚信经营、健康发展的道路上稳步前行。


郊区人民检察院组织业务骨干宣传团队走进包联企业,面对面地向企业员工讲解防范法律风险、远离职务犯罪等方面法律知识,企业员工们的问题都能当场得到解答,活动现场俨然变成了其乐融融的“学法大课堂”。


汤原县人民检察院组织企业家代表参观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等工作区域,观看原创微动漫宣传片,让大家身临其境地了解法律知识,传递“检察温度”。2024年初,汤原县人民检察院被佳木斯市委、市政府授予“促进佳木斯高质量发展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通过推动个体学法守法、诚信经营,来实现整个社会营商环境的优化,佳木斯市检察机关的美好愿景如今正一步步成为“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


成功破解农民工忧“薪”之困。“工资怎么都要不回来,俺们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一个农民工又不懂法,我也不知道还要哪些证据,一些朋友告诉我们说,没有证据官司打不赢。我们好多都是外地人,你们要为我们做主啊!”


面对一张张被岁月洗礼过的黝黑面庞、一双双满是焦虑茫然无助的眼神,检察机关扛起责任,坚决当起农民工的“护薪人”。


2024年2月22日,夏某元等195名农民工因被拖欠工资向同江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请求检察机关为其维权提供法律帮助。他们大多是从外地来同江市务工的人员,其中部分人员来自四川、湖北等地,因路途较远不能亲自到现场,只能委托工友代为维权。检察机关经审查农民工提交的材料后受理了该案。


为解决取证难题,协助农民工收集和固定证据,办案检察官两次前往哈尔滨市查找某建设公司和某劳务承包公司,与公司负责人核实前期调取的材料。同时,采用“支持起诉 + 司法调解”履职路径,组织召开听证会,办案检察官通过陈述案情、出示证据材料以及释法说理等方式,充分阐释农民工在讨薪维权过程中相对于用工单位是处于弱势地位的事实,表明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不是代替农民工行使诉权,而是综合运用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查找证据等方式支持弱势群体行使诉权,帮助他们获得救助、保障诉权的实质平等,是切切实实的人文关怀。


2024年3月6日,同江市人民检察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推动启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先行垫付制度,督促某劳务公司积极筹措资金支付拖欠工资,帮助农民工讨回全部“血汗钱”588万元,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工作做法被最高检推广。


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 “检察护企”、“检护民生” 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赵程光 摄)


用心守护公众信赖利益。持续树牢精准监督理念,不断加强调查核实、公开听证、智慧借助、案例检索,对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环节穷其精、尽其微,提升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办理质效。2023年以来,全市共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6件。


广袤无垠的黑土地孕育着勃勃生机,法治的阳光如同初春暖阳穿透了厚厚云层,不仅照亮了大地,更深深温暖了农民们的心房。


2019年4月,某村委会走上了诉讼维权之路,历经波折,换来的是一次又一次令人失望的结局。在2020年9月17日,某村委会再次做出了尝试,向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自此,事情出现转机。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通过调阅卷宗、赴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核实后向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此案经历一审二审后终获改判,错发的权属证书予以撤销。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通过一体履职方式办理的“某村委会诉黑龙江省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行政登记诉讼监督案”,实现了保护当事人诉权与维护行政秩序的平衡,避免当事人因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而丧失司法救济途径,成功维护了全村750户村民、48180平方米集体土地的合法权益,办案成效得到黑龙江省委、省人民检察院以及佳木斯市委、市人大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该案例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是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入选的首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也是检察机关践行“人民至上”司法理念的生动诠释。


佳木斯市检察机关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每一个案件的高质效办理,实现法律监督工作的整体高质效,切实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到实处。以融合履职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检察温度”,为推动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人民法治杂志微信公众号




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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