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检工作展示】第⑥期:“向阳树”——为孩子们撑起司法保护的绿荫

政务   2024-11-22 16:28   黑龙江  


2020年7月,向阳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佳木斯市首家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专门机构——“向阳树”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

特色亮点




向下扎根、向上生长、向阳而生,“向阳”音同“向阳检察”,象征生命力和希望,树木盘根错节长于现实土壤之中,经历风雨洗礼和岁月沉淀,汲取养分才生长的枝繁叶茂。“向阳树”寓意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各项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将保护的触角多方位延伸,突出亮点,创新机制,通过检察综合履职,促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打造“向阳树”检察文化品牌。

四年来,“向阳树”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理念为指引,以“捕、诉、监、防、教” 一体化办案模式为基础,将法治宣传作为预防涉未成年犯罪的重要手段,通过多维度宣传、融合式监督、专业化帮教,引入社会力量介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搭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构建“检、家、校、司”多点联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新模式,以人民检察之名护航未成年人在阳光下茁壮成长,形成了具有向阳特色的“未检实践”。

主要经验

“向下扎根”树品牌,沟通协作护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各方力量协作联动,协同推进。2020年,“向阳树”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成立之初,为保障品牌“树得住、立得稳”,该院主动将未检工作室建设融入区域治理现代化大局,探索建立各界共同参与、各方协同尽责、成果社会共享的长效机制。

一方面,从明确工作方向、加强基础建设、配备专业队伍三个方面为工作室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研究制定《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实施方案(试行)》,对集中办理的业务范围和工作方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未检业务集中办理。筹建未成年检察“一站式”办案区,投入心理沙盘、AI投屏等专业设备,科学规划功能分区,实现了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一站式”询问、心理疏导、司法救助并兼具宣告训诫、考察帮教、法治宣传等多项功能。

充分考虑未检工作的特殊性,以省、市刑事检察业务能手为班底,挑选政治业务素质高、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有情怀有担当的检察干警,培育具备复合型知识体系的专业化队伍,为未检工作室配备员额检察官2名,检察官助理1名,书记员1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00%,党员比例100%。

另一方面,加强与区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卫健局、团委、妇联等多个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检察开放日、工作座谈会、联席会等多种方式,通报最高检联合多部门颁布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及黑龙江省检察院汇同省公安厅、教育厅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建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结合辖区实际与区法院建立《涉未成年假释审判监督工作协作机制(试行)》,与教育行政主管会签《佳木斯市向阳区检、教联合预防校园性侵害协作工作机制(试行)》,借助区未成年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平台,争取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实现各司其职、信息互通、优势互补,织密未成年人权益法治保护网络。

“向上生长”育特色,综合履职强守护


2022年,为持续擦亮“向阳树”未检品牌,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全面、专业的司法服务,该院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经过考察筛选,与佳木斯市圆梦社会服务中心达成合作,引入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专业力量协助检察官面向涉罪青少年、被害人等群体,提供心理辅导、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跟进考察帮教、亲职教育引导等服务。2022年以来,为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合适成年人到场13人次,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社会调查30余人次,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24人,专业机构参与率100%。

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过程中,检察机关、社工与监护人共同签订帮教指导协议,由专业机构建立帮教指导档案,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不同的生活、家庭、学习环境等因素,“对症下药”提供法律知识、心理疏导、亲子交流、家庭关系改善等不同类别的服务。

针对事实无人监护的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帮教难的问题,在该区政协委员的支持下,与辖区相关企业、公司签订《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共建协议书》,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集合专业社工、心理医师、教师、技工等专业力量,按照“一对一”个性化帮教方案进行观护帮教,为其回归社会创造良好条件。

“向阳而生”为守护,延伸职能“重预防”


2024年以来,“向阳树”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以“三个善于”理念为引领,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加强对涉未成年案件分析,注重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背后的社会问题,联合学校、家长、其他司法机关及社会专业力量,构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新模式。

该院以“法治宣传进校园”和“法治副校长”为依托,把学校和学生作为一般预防的重点区域对象。与辖区内“名师工作室”开展专题研讨,引导教师在预防、控制校园欺凌、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矫正、“强制报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对于存在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为加强早期干预,该院对未能有效履行监护职责的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责令其严加管教子女,并开展有针对性的亲职教育40余人次。

年初以来,该院加大对犯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力度,加强与辖区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专项监督2次,监督辖区司法所完善未成年人在矫人员专门矫治方案3份,注重培养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规范意识,提高其重新融入社会的能力,提升矫治教育的实效性。


未来发展




铸文化品牌,扬检察自信。未来,向阳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引领,以主动融入其他“五大保护”为支撑,不断推动未检品牌创新出彩。

以理念塑品牌,把工作重点着眼于百姓反映强烈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上,深化综合履职探索未成年人保护新模式。

以专业铸品牌,探索培养一批专于办案、勤于沟通、善于协调、精于帮教的未检办案团队,注重法律专业知识、检察办案实务提升的同时,强化对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专业知识的培训,着力构建新时代复合型未检人才,并依托开展典型案例选树、未检业务研究等,推动未检人员素能提升。

以智能强品牌,紧跟检察大数据战略,运用数据赋能,加强未成年人相关数据整合、数据分析模型构建,以数字化手段推动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持续擦亮“向阳树”检察文化品牌,携手各方力量共同守护祖国花蕾健康成长,为孩子撑起司法保护的绿荫。

来源: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

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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