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守护黄帝陵文化遗存
黄帝陵是中华民族人文初祖轩辕黄帝的陵寝,位于延安市黄陵县城北桥山,是海内外中华儿女“溯源、寻根、凝心、铸魂”的精神家园和寻根祭祖的民族圣地。1月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黄帝陵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制定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文化传承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总结我省黄帝陵保护工作实践经验和有效做法,体现陕西特色,对照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借鉴外省立法经验,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职责,理顺管理体制,在保护好黄帝陵的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的同时,注重挖掘和利用其历史文化价值,守护好中华民族精神标识。
亮点一 强化责任落实 凝聚工作合力
《条例》对有关政府、部门和机构职责作出具体规定。在政府职责划分方面,《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黄帝陵保护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解决黄帝陵保护、管理和文化传承利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延安市、黄陵县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划分负责黄帝陵保护和管理工作,依法做好文化遗产保护、文旅融合发展、自然环境管控等有关工作。
在部门职责划分方面,《条例》规定,省文物行政部门对黄帝陵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省古树名木行政部门对黄帝陵古树名木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省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黄帝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省发展改革、公安、民政、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与黄帝陵保护有关的工作。
在机构职责划分方面,《条例》规定,省黄帝陵文化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黄帝陵保护、管理和文化传承利用,编制黄帝陵园区发展规划,做好与延安市、黄陵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黄帝陵保护规划的衔接,组织实施清明公祭轩辕黄帝典礼活动,规范并指导其他祭祀活动,开展黄帝文化、黄帝陵文化的挖掘、研究、阐释、宣传等工作。
黄帝陵保护管理服务中心和黄帝陵典礼服务中心承担黄帝陵的文物古迹、古树名木保护,相关文化的挖掘、研究、传承、宣传和文献资料的收集、研究等具体工作。
亮点二 提供经费保障 加强资金筹措力度
在经费保障方面,《条例》规定,省、延安市、黄陵县人民政府应当将黄帝陵保护、管理和文化传承利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黄帝陵的事业性收入应当纳入预算管理,用于黄帝陵的保护、管理和文化传承利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在资金筹措方面,《条例》规定,黄帝陵基金会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开展募捐活动,募捐的财产应当用于黄帝陵的保护、管理和文化传承利用。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黄帝陵的保护和文化传承利用。
亮点三 明确保护内容 细化保护管理措施
针对黄帝陵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条例》从保护规划、保护区划分、土地征收、保护对象、建设规定等方面作出规定。
《条例》明确,黄帝陵保护区域分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由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划定、公布,并设置保护标志和界碑。
在土地征收方面,《条例》规定,根据黄帝陵保护规划和文物保护工作需要,保护区域内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可以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
在建设规定方面,《条例》明确,黄帝陵建设控制地带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报批程序,其风格、色调、高度、密度以及建设项目的性质应当符合黄帝陵相关规划要求,与黄帝陵的历史风貌和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
在保护内容方面,《条例》明确,黄帝陵保护区域内的文化遗产、古树名木以及黄帝陵的历史风貌和周边自然环境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具体包括下列内容:黄帝陵墓、汉武仙台等遗址遗迹;人文初祖大殿、碑亭、诚心亭等古建筑;碑(碣)、青铜器、瓷器、陶器等可移动文物;黄帝手植柏、保生柏为代表的桥山古柏群等;黄帝陵的陵区、庙区的建筑布局;黄帝陵所在的桥山以及周边印台山、凤凰山、玉仙山、沮河、印池等自然环境;黄帝陵祭典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文献资料和书画作品;其他应当依法保护的文化遗产和环境、历史风貌。
亮点四 加强科学监测 突出古树名木保护
桥山古柏是目前发现的全世界人工栽植最早、面积最大、树龄最长、保护最完整的古柏群,其中轩辕庙内有两株五千年以上的古柏。《条例》明确,省黄帝陵文化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对黄帝陵古柏群制定保护和养护管理制度,加强科学监测,做好安全防护,落实日常养护。
养护责任单位应当加强古树名木的日常巡查、养护,发现异常情况,应当采取紧急抢救措施,并及时向负责古树名木管理的行政部门报告。
亮点五 深化宣传推广 促进文化传承利用
《条例》鼓励和支持利用黄帝陵文物资源及其研究成果,宣传黄帝陵历史文化价值,讲好黄帝陵故事,传播更多承载中华文化、中国精神的价值符号和文化产品。
在非遗保护方面,《条例》规定,黄帝陵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应当注重其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
在文旅融合方面,《条例》规定,省黄帝陵文化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加强黄帝陵文化保护传承展示的数字化、场景化建设,搭建黄帝陵文化产业发展平台,培育黄帝陵文化旅游品牌,促进黄帝陵文化与产业融合发展。
发展和利用黄帝陵旅游资源,应当突出其历史文化、自然生态等优势,遵守文物安全和自然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和维护黄帝陵历史风貌和传统文化习俗。
在宣传推广方面,《条例》规定,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黄帝陵祭典、黄帝陵文化的宣传推介,开展多种形式的黄帝陵文化展示、传承、教育等宣传活动,提升黄帝陵文化的传播力、影响力。
鼓励支持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通过设立黄帝陵文化展区、宣传栏,举办专题讲座、读书活动等方式传播黄帝陵文化。
记者:李 程
编辑:李 楠
责编:魏小平
审核:黄 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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