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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消防救援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升防火、灭火水平,铸牢我县公共消防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据《安徽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暂行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招聘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政治面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消防事业做贡献,政治历史清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现实表现好。
2.学历: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3.性别:仅限男性。
4.年龄: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94年11月—2006年11月之间),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退出人员、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者、有特殊技能或消防救援队伍急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
注:特殊技能如取得国家消防和应急救援人员资格证书、B2驾驶证、特种车辆操作证、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救生员、潜水员、冲锋舟驾驶员,熟悉美工设计、视频剪辑、摄影、摄像及无人机驾驶等,并持有相关证书和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考虑。
5.招聘人数: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8人。
6.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皮肤病,无肢体功能障碍,身高1.65米以上,裸眼视力4.5以上,符合体检标准,能吃苦耐劳,政审合格,无违法违纪行为。
7.岗位要求: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较好的工作适应能力和学习能力,原则上就近招聘,能长时间稳定安心工作。经岗前培训合格后根据个人综合能力素质和专业特长安排到消防车驾驶员、消防战斗员或管理岗位等。
8.本人自愿: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工作安排,发挥专长,积极工作。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曾被消防救援队伍辞退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11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现场报名地点:池州市青阳县西峰路与公园路交叉口青阳县消防救援局。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役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技能证书等、1寸近期蓝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3.网上报名,选择网上报名的人员需将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扫描,报名材料和附件1压缩发送至报名邮箱,并将压缩文件名称修改为自己的姓名并加上时间(如张三+2024.11.2)。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内容:体能测试在纪委监督下,由县消防救援局会同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测试内容为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屈腿仰卧起坐、1000米跑和体型测试(身高体重比)五项,每项满分均为100分。体测总分按照五项得分取平均值,平均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体能测试地点:青阳县消防救援局营区内,时间另行通知。报名经审核达到要求者组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青阳县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实施。
(三)面试
体能测试通过后进行面试。面试在纪委监督下,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消防救援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100分,分值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体测成绩60%+面试成绩40%”(如总成绩相同则以体测成绩得分高者优先)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按照《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附加项目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根据成绩依次递补。
(五)政审
体检通过的人员,查询并打印《个人征信记录》,并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或毕业(就读)学校、辖区公安派出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提交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
(六)录用
经考核合格后列为拟聘用人员,由青阳县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为期1—3个月岗前业务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业务理论学习,业务技能和体能、队列训练等。培训合格后根据个人表现和能力,安排到相应的岗位进行试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一年一签,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有不服从管理、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违纪行为、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或年终考评不称职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意愿、考核结果、现实表现由县消防救援局决定是否续签,不予续签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解聘手续。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材料弄虚作假的;
2.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并查实的;
3.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个人征信记录不良的;
5.岗前培训期间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四、相关待遇
1.工作时间及地点。参照准军事化管理,实行工作轮休制度,每月轮休原则上不少于8天(休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工作实行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通过招聘程序并完成岗前培训任务后,安排到各乡镇专职消防站工作或继续留任县消防救援局。
2.薪酬待遇。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正式聘用后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标准发放,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消防救援职业津贴、岗位补贴等,每年逐年增加工龄工资,发放13个月工资,年底享受政府绩效考核奖,并纳入局工会,统一享受工会相关福利待遇。
3.五险一金。按照劳动法、法律法规和消防救援队伍的有关规定,由青阳县消防救援局为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人身意外险及住房公积金。
4.劳动保护。按照国家、消防救援队伍和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为聘用制消防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保证其依法享有的休息和休假权利。
5.其他待遇。免费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基础生活用品和被装等。
五、招聘纪律
招聘人员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意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后果自负。
六、注意事项
1.招聘过程中,各环节需通知信息将在青阳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考人员需密切关注网站公布的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2.因弃权、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为一次性递补,不再重复补缺。
3.本招聘公告由青阳县消防救援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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