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集中开展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及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部署,兰州公安通过强研判、强打击、强建制、强创新的“四强”查缉模式,共侦办涉嫌“飙车炸街”违法类案件6起,依法行政拘留8人,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处罚、约谈改装门店4家。
2024年9月3日,交警支队接到群众举报,有一群“鬼火少年”驾驶改装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在兰州城关区伏直公路兰山二台阁附近实施翘头、急加速、逆行、非法占道集结等违法行为。交警支队立即介入侦查,通过大量调取监控取证分析,将违法行为人马某、董某、余某抓获,三人对以上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同年9月19日,依法对上述三人以寻衅滋事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该案件是全省首起利用改装电动自行车进行飙车炸街的违法团伙,该案中3名违法行为人为耍酷炫技、追寻刺激,对电动自行车电池、限速器进行非法改装,在兰山二台阁处驾驶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做出翘头甩尾、急加速、追逐竞驶的危险行为,严重妨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
下一步,兰州公安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化警种协同,强化研判分析,坚持打防并举,做到“打击一起、震慑一批”,坚决遏制涉交通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切实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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