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F发布《ChatWTO:生成式AI与国际贸易分析》

文摘   2024-09-25 17:19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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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世界经济论坛WEF发布了名为《ChatWTO:生成式AI与国际贸易分析》的白皮书,白皮书探讨了生成式AI如何通过提高生产力、简化供应链和为跨境交易创造新机会来改变全球贸易,研究了生成式AI的潜在优势和挑战,例如监管障碍问题、数据隐私问题和知识产权问题。


通过全面概述AI对国际贸易的影响,该报告为政策制定者和企业提供了如何在应对AI风险的同时利用AI优势的可行方法。


本文主要介绍与生成式AI有关的现行国际贸易规则与当下急需开展的工作。





01

现行国际贸易规则概述

各国立法为生成式AI制定了不同的规则,这也导致了监管碎片化和国际市场的潜在贸易壁垒。虽然各国政府已经联合起来概述了共同的原则和价值观,但在制定本土法律时,各国优先考虑了这些原则的不同方面。


一些国家正在采取市场方法,鼓励创新;一些国家正在采取国家驱动的方法,确保人工智能的发展符合公共安全和其他国家优先事项;还有一些国家采取以权利为驱动的方法,发展人工智能的同时必须尊重公民的基本权利。


这三种不同的方法为人工智能开发者和用户制造分歧和摩擦,可能会制定出曲解贸易或具有歧视性的制度,削弱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基础。


国际贸易规则基于几个核心原则,包括:平等对待本地和外国公司及产品(非歧视);基于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逐步自由化;创造可预测性和透明度;促进公平竞争。这些一般原则通过双边、区域或全球协议中的各种条款得以应用。


但在尝试将现有贸易体系规则应用于生成式AI的快速创新时,存在严重的缺口。如生成式AI在一个国家获得的版权能否在国际上得到维护?如果一个国家禁止使用其公民的数据来训练生成式AI,是否有可能涉及贸易法律?


鉴于适用于生成式AI的复杂国际贸易和投资问题数量众多,以及贸易谈判者为理解生成式AI相关问题需要学习新技术知识,WTO应该开始:1.组织学习会议,讨论生成式AI及其独特性;2.提供关于现有国际和各国生成式AI规则的信息;3.审查适用于生成式AI的WTO规则。一旦WTO确定了现行规则如何涵盖生成式AI及其潜在的缺口,WTO应该开始计划下一步行动。


生成式AI的跨领域性质将影响WTO的许多规定。下面重点讨论会对生成式AI产生影响的具体贸易规定:

►《服务贸易总协定》

生成式AI的性质导致难以对其使用案例(模式)或位置(来源)进行分类,这是在现有《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规则下对待生成式AI的技术性的、根本性的问题。GATS的承诺表中包括一个关于“计算机和相关服务”的部分,但成员国可以表明他们在做出这些承诺时从未考虑过生成式AI。


生成式AI可能符合多种供应“模式”,需考虑为AI服务新增一种模式。模式1定义为从一个WTO成员的领土向任何其他WTO成员的领土提供服务(跨境或远程提供服务)。然而,就消费端的生成式AI产品而言,通常是用户登录到由生成式AI服务提供商运营的网站并输入查询,这定义为模式2,即消费者前往生成式AI服务提供商的“位置”。这种区分很重要,因为各国在1994年根据不同的模式类型以及所提供的服务类型做出了不同的承诺。


当AI开发者考虑其运营结构时,贸易官员还需要考虑如何定义生成式AI服务的来源。它会是服务器和算法的位置、总部的位置、还是用户的位置?如果一家能源公司使用生成式AI并结合自己的数据创建新的用例,那么来源是能源公司所在的国家还是生成式AI服务来源的国家?LLM提供商应该对下游用例负责吗?


最后,如果GATS适用于特定的生成式AI服务规定,各国可能会声称存在限制GATS适用的例外情况,比如国家安全。生成式AI是一种双重用途技术,公司可能会质疑国家安全作为例外情况会过于宽泛以及存在歧视性。在基于数据保护担忧对生成式AI使用实施禁令或限制的情况下,政府也可能会声称有例外情况以保护隐私。各国还可能提出公共道德或文化的例外来证明限制生成式AI的使用是合理的。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自1988年以来,美国一直对人工智能作品的版权进行保护,版权归AI系统的创建者所有。然而,2023年8月,美国地方法院的一位法官裁定,AI生成的艺术作品不受版权法保护,这引发了关于AI创作作品未来保护的问题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概述了版权保护的范围,明确了它所涵盖的内容类型,包括计算机程序和数据汇编的条款。其第10条指出,数据或其他材料的汇编,无论是机器可读的还是其他形式,如果因为其内容的选择或排列构成了智力创作,应受到保护。


这种措辞似乎涵盖了AI创造的内容,但根据《伯尔尼公约》,作者身份只能归属于人类。TRIPS的更新可能会帮助明确AI生成的材料能否版权化等问题。专利是另一个需要将AI考虑在内的国际贸易法领域,专利法规定发明者是人类,但AI可能会在没有特定人工干预的情况下促进可专利化的新想法的产生。

►货物贸易

GATS对AI应用的依赖体现在需要跨国供应链支持的特定硬件上,尤其是半导体。半导体是AI处理能力的核心,其全球销售额在过去十年翻了一番,达到6000亿美元,没有单一国家控制超过25%的全球芯片制造。


美国通过《芯片法案》推动国内半导体产业发展,并计划提高对中国半导体的关税,同时限制向中国出口某些先进芯片,中国对此向WTO提起诉讼。欧盟也在通过立法和激励措施发展自己的半导体产业。除了半导体,AI还依赖CPU、GPU、边缘AI硬件和传感器等多种硬件组件来训练、处理查询和提供输出。

►发展鸿沟

大国利用工业政策加速国内硬件生产的发展,但世界上也有其他国家无法为本国工业提供类似的激励措施,也可能无法获得所需的技术。


有人担心,如果不加以控制,某些国家可能会为了国家利益而无视国际合作。在2024年6月世贸组织举行的全球贸易与人工智能审查活动中,各国讨论了如何确保人工智能和生成式AI有助于减少贫困,数字鸿沟扩大的风险进一步凸显了这项工作的紧迫性,因为发展中国家可能没有所需的人才或资源来对生成式AI规则的发展提供实质性的意见。此外,大部分生成式AI的发展集中在少数几个国家,训练所需的数据也主要来自这些地区,这可能会导致偏见和曲解。未来WTO的讨论应更多关注生成式AI技术的跨境传播,包括能力建设和发展援助。

►商品和服务中的非关税壁垒

世贸组织技术贸易壁垒(TBT)委员会着眼于因国内监管或其他“边境后”要求而导致的商品贸易壁垒。关于国内监管的新联合声明倡议(JSI)着眼于服务业的类似问题,但仅适用于WTO的一部分成员。


随着成员继续制定有关生成式AI的法律法规,差异和变化可能会限制生成式AI可以提供的服务的运营或广度,从而歪曲跨境贸易。TBT委员会已经召开了以生成式AI为重点的会议,世贸组织的2018年世界贸易报告就包括对生成式AI将带来的机遇和问题的广泛审查。


TBT委员会鼓励信息透明,帮助建立全球发展的共同基础。WTO可以鼓励成员国公布他们的AI立法,以便其他国家能够理解正在开发的模式,并评估它们潜在的贸易问题。WTO还可以呼吁外部标准制定机构审查特定问题或创建共同的全球指导方针,创建一个更加连贯的国际监管环境,促进安全、可靠和负责任的AI。


最后,TBT的工作可以帮助促进生成式AI产出内容的透明度。人类需要区分真实的图像与AI生成的图像,此外,生成式AI也必须能够识别它学习的内容是否也是AI生成的,以防止模型崩溃。这方面的技术解决方案是可用的,如谷歌一直在为生成式AI生成的内容开创水印服务。

►补贴

当前的WTO补贴规则不涵盖生成式AI服务,但涵盖用于生产AI的商品(即半导体)。因此,当前的补贴规则可能涵盖了生产AI所需的硬件,但使用这些规则去限制给予AI公司的软件、源代码或用于生产AI的算法的特定补贴是有挑战性的。因此可能需要制定关于可接受和不可接受的AI开发补贴的新规则,以确保公平竞争。

►关于数字贸易和跨境数据流动的优惠贸易协定

跨境数据规则、数据本地化以及对源代码和算法的保护是数字贸易协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内容可以为生成式AI开发者提供明确性和降低监管风险。


2023年一项关于数字贸易规则的学术研究发现,建立数字贸易规则对于促进服务的出口和降低贸易成本具有重要意义。此外,研究发现,数字贸易规则对中低收入国家最有益。


具体的跨境数据规则对生成式AI至关重要,因为它们既管理创建生成式AI所需的输入,也管理生成式AI模型和算法的潜在输出。虽然有六个双边和区域贸易协定包含生成式AI条款,但它们目前尚未存在于WTO法律中。


关于WTO电子商务JSI的谈判包括跨境数据流动和数据本地化,这些是训练生成式AI所需的。然而,这些条款悬而未决,留下了拼凑而成的管理跨境数据流动的优惠的全球规则。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美墨加协定(USMCA)和全面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提供了最全面和最新的数据规则示例。

►劳动和环境条款

生成式AI将对工作和教育产生重大变革。尽管WTO协议通常不涉及劳动条款,但鉴于生成式AI可能在国际贸易中对就业产生的影响,WTO应将其考虑在内。


劳工组织担心生成式AI可能对某些行业的就业产生剧烈影响,如美国编剧工会罢工要求限制使用生成式AI。生成式AI的劳动影响在传统和新兴产业中的应用可能带来新的跨境影响。


麦肯锡预计,到2030年,美国约30%的工时可通过自动化完成,而盖洛普调查显示,72%的人力资源领导者认为生成式AI将在三年内取代工作岗位。


此外,生成式AI的运行需要大量计算能力与能源。国际能源署预测,到2026年,全球因AI、数据中心和加密货币产生的电力需求将增长75%。当前贸易规则未考虑这一环境或气候影响,这可能是WTO未来考虑解决的问题,因为促进生成式AI的贸易协定可能导致能源消耗增加。

02

急需开展的工作

为WTO成员举办关于生成式AI的教育会议,介绍这项技术的各个方和其独特性,并介绍其他组织如何审查和考量生成式AI的规则。


要求WTO秘书处进行全面评估,了解当前的贸易体系如何适用于生成式AI技术,以明确具体问题,识别现有规则中的空白以便未来解决,并对新出现的贸易壁垒进行分类。


鼓励成员国提出并公布他们的立法或法规,以便其他成员能够理解他们正在制定的规则,了解他们如何考虑发展过程中跨境方面的问题,并在任何潜在的贸易问题上使用和评估这些规则。这将允许世贸组织就公司和政府如何将国际间的贸易和投资纳入评估提供建设性意见,以防止贸易壁垒和未来的争端。


审查知识产权规则,探讨其对版权保护的影响,并提出改进建议,以确保它们不会偏袒特定类型的AI并使其成为贸易壁垒。


在WTO的TBT委员会或服务理事会中,围绕生成式AI的使用和网络安全验证标准,制定透明度和披露方面的规则或最佳实践,以提高对跨境生成式AI的信任度。欧洲刑警组织的研究表明,到2026年,90%的在线内容可能由生成式AI生成。在一项德国研究中,只有8%的受访者能够正确区分真实的人脸照片与三张生成式AI生成的图像。


制定关于如何促进跨境生成式AI系统的透明度和验证的指导方针。透明度至关重要,不仅因为它能帮助人类识别生成式AI生成的内容,而且它还帮助生成式AI理解通过互联网传输的内容是否为生成式AI生成的。


与成员国合作,采取实践措施来解决偏见问题。并在适当的情况下,通过TBT委员会的工作,制定应对这些挑战的标准。


在相关的WTO委员会讨论人工智能技术标准的开发。这些标准不仅适用于人工智能,也适用于如自动驾驶车辆等技术应用。成员国和技术人员可以审查这些标准,以确保它们不会偏袒特定类型的人工智能,导致贸易壁垒。

来源|World Economic Forum

编译|张羽翔
审核|郑惠敏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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