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校园霸凌说“不”,红领巾在行动——路华小学举办“引航青春 法护成长”专题讲座

文摘   2024-11-05 16:29   河北  

拒绝校园霸凌

  共筑和谐校园


校园

暴力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

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牵动着无数学生和家长的心,

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弘扬校园正能量,

力求做到全环境立德树人,

扎实做好普法教育,

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守护校园净土,为学生成长护航,

营造和谐温馨的校园环境。


     2024年11月4日,学校特邀请河北通和律师事务所张进律师、张晓敏律师到学校开展主题为“引航青春 法护成长”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专题讲座,参加本次讲座的领导有:德育副校长杨春峰、大队辅导员马晓理。





活动目的


1.提高队员对欺凌行为的认识,增强防范意识。
2.培养队员的同理心,倡导友善相处。
3.建立有效的反欺凌机制,预防和处理欺凌事件。
4.营造浓厚的防欺凌氛围,构建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




引航青春



河北通和律师事务所   张进



河北通和律师事务所   张晓敏


       引航员有话说:面对校园霸凌,我们每个人都不是旁观者,而是改变的力量。作为学生,我们应当从自我做起,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尊重他人,理解差异,以积极的态度交流,让理解与尊重成为我们人际交往的底色。


向校园霸凌说“不”!



法护成长







张进律师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循循善诱,结合真实案例,深入分析和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校园欺凌的主要行为”"校园欺凌案件"、"惩治校园欺凌的法律法规"、"如何预防校园欺凌"以及应对欺凌行为的方法和策略,教育全体队员要敢于和欺凌行为说不,不做校园欺凌的施暴者、承受者、旁观者。









张律师用通俗易懂又充满童趣的语言以案释法、以法论事,用一个个典型的案例和一个个引人思考的法治故事,引导队员们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和道德观念,自觉学会由内而外地尊重、遵守、善用法律,同时张律师提醒队员们要自觉抵制网络不良诱惑,远离违法犯罪。

队员们认真聆听并积极参与互动。通过此次讲座,队员们认识到校园暴力的伤害性,同学之间要互相包容理解,发生矛盾时及时找老师解决,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




最后,张律师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队员们普及了校园霸凌相关常识及校园霸凌的危害性和违法性,让队员们受到了深刻的教育,进一步认识到了校园欺凌的危害,增强了文明守纪意识,提高了抵制和防范校园欺凌的能力,为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提供了有力保障。



向“欺凌”勇敢说“不”!



1. 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

      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上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下述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失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


校园欺凌的主要行为

 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身体或者恐吓威胁的行为。
② 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人格尊严的行为。
③ 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④ 恶意排斥、恐吓、威胁、逼迫、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

⑤ 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2. 如何预防校园欺凌

不做受害者

①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

②前往厕所、楼道拐角或者学校附近巷子等校园欺凌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

③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

③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


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①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②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

③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④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阳光校园 反对暴力



      本次活动,不仅让队员们懂得了如何机智应对校园欺凌,也提高了法治观念,增强了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能力。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校园霸凌将无处遁形,我们的校园将成为一片真正的净土,滋养着每一颗心灵!



来源:路华小学


沧州晚报小记者
沧州报业传媒集团创办,为沧州晚报小记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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