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虚拟电厂怎样参与电力市场,有文件可依了。
11月6日,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印发《广东省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
广东将虚拟电厂定义为:是指依托负荷聚合商、售电公司等机构,通过新一代信息通信、系统集成等技术,实现需求侧资源的聚合、协调优化,形成规模化调节能力,作为独立经营主体参与市场交易。
分为两类:为负荷类虚拟电厂、发电类虚拟电厂。其中,负荷类虚拟电厂包括日前响应型虚拟电厂、小时响应型虚拟电厂、直控型虚拟电厂。
虚拟电厂运营商代理聚合负荷类虚拟电厂资源,形成负荷类虚拟电厂参与市场化需求响应。建立虚拟电厂常态化参与灵活避峰、填谷需求响应交易机制,支持全省、地区等多场景的交易和调用。
虚拟电厂按所在节点报量报价,全电量参与现货电能量交易出清。其中,负荷类虚拟电厂需申报24小时的分时用电量、价格信息和用电需求上下限,其中具备调节能力时段的用电需求上下限之差需符合准入核定的调节能力;发电类虚拟电厂需申报96点短期/超短期功率预测曲线、量价信息。
源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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