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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遏制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滥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11月13日,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监管工作推进会。市场监管局三级调研员钟仕官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各基层监管所、全市各药店负责人共30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监管责任重大,与禁毒工作息息相关,要充分认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聚焦我市当前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监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监管。
会上,对300余家药店负责人展开集体约谈,要求零售药店销售愈美片及其他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1
是单次销售愈美片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禁止不通过电脑系统销售该药品。
2
是“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重点监管品种药品及复方制剂应设专柜专人管理,销售该类药品时需专册登记药品名称、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批号、销售数量、购买者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认真核对购买人身份证件。
3
是严格落实处方药管理制度,使用远程审方系统的零售药店,应保存连锁总部通过系统操作的审方数据,严禁不凭处方开具处方药的行为。
4
是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
5
是落实主体责任,发现超过正常医疗需求,大量、多次购买重点监管药品的异常情况,应立即告知市场监管部门或公安部门。
会议还对近期药品监管工作重点及最新要求进行了解读,通报了儋州市因药物滥用引发的犯罪案件,列举涉特殊药品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下一步,儋州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监管力度,对违法行为予以严惩。
供稿: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药监局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