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时能用药吗?要注意什么?

健康   2024-11-07 19:13   海南  

点击上方蓝字 关注我们



每个准妈妈都希望健康度过孕期

但是身体难免会出现不适

有的孕妈妈怕对宝宝不利

“谈药色变”坚决不用

有的孕妈妈则图方便

自行服药

孕期用药到底怎样做才安全呢?



关注胎龄


不同药物对不同胎龄的胎儿产生的影响不同,因为不同发育时期的胎儿器官发育情况不同,用药时的胎龄大小与损害性质密切相关。


孕早期(1-12周)

孕早期(1-12周)是胚胎发育的关键时期,此时用药需格外谨慎,避免“忽略用药”(服药后才发现怀孕)。


受精后1-2周(即停经4周内)

此阶段为受精卵着床前后,药物对胚胎的影响为“全”或“无”:“全”表现为胚胎早期死亡导致流产;“无”则为胚胎继续发育,不出现异常。简单来说,就是要么一点儿影响也没有,要么就会造成流产,胚胎自然淘汰。所以,这一时期不慎用药(利巴韦林、麻风腮疫苗、异维A酸等明确致畸及易导致流产的药物不适用于“全或无”理论),胎儿没有异常,就医观察即可,不必过于紧张忧虑。


受精后3-8周(即停经5-10周)

此阶段为胚胎器官加速分化发育阶段,胚胎开始定向分化发育,受到外界因素,包括有害药物影响则可能导致胚胎产生形态上的异常而出现畸形。因此,该时期为致畸高度敏感期(胚胎的神经组织于受精后15-25日,心脏为受精后21-40日,肢体和眼睛于受精后24-46日),极易受药物影响。


这一时期应对用药严格控制,能不用则不用。如果一定用药,则需经医生指导,安全地选择并使用药物;如不小心已经服用药物,需进一步检查排除问题。


受精后9-12周(即停经11-14周)

胎儿主要形成手指、脚趾等部位,虽用药不会像之前有较大影响,但仍需认真对待。



孕中晚期


此时期胎儿生长、器官发育基本分化完成,处于功能完善阶段,仅有神经系统、生殖器及牙齿仍在继续分化,特别是神经系统的发育处于高峰期。用药后虽较前不会有较大致畸可能,但在药物的选择上仍需谨慎对待,避免胎儿受损。



怎样分辨药物安全性?


目前,因孕期用药安全性的数据多来源于动物研究、对照性研究和上市后检测,孕妈妈用药时需咨询医生,选用不易透过胎盘屏障的安全药物。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规定的孕期安全分级为A、B、C、D、X,我们强调“安全”,是指尽量选择使用A级或者B级的药物。


A级:对胎儿的影响甚微,为最安全的一类,如叶酸、含有叶酸的复合维生素类等;


B级:未证实对胎儿有害或副作用,多种临床用药属于此类,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药物;


C、D级:只有在权衡对孕妇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之后方可使用;


X级:已证实对胎儿有危害,妊娠期禁止的用药。


当然,医学在进步,研究不止步,上述分级仅作为参考之一。妊娠期用药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长期的临床效果评价和医生积累的经验,即便孕妈妈使用了相对安全的药物,医生告知不会明显增加出生缺陷的发生率,我们也要知道,出生缺陷并非某一种单一药物造成的,往往是多种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因此,风险存在于每一例胎儿,产前筛查及诊断尤为重要。



合理用药总原则


咨询医生

如有不适,应及时咨询医生,有明确用药指证,切勿自行用药;清楚地了解妊娠周数,用药最好能在妊娠4个月后开始。


安全“老药”

按照妊娠药物分类选用疗效肯定且有充分研究的安全“老药”。


查看药物成分,关注药物剂量

严格按照医嘱用药,切勿自行增减剂量,根据病情及时停药或减量,避免长期大量用药。


相对安全的中成药需谨慎

中成药其成分复杂,应在医生指导下选用安全成分的药物。


不用复方药、联合药

能用单方药不用复方药,能用一种药不用联合药。


孕晚期需考虑对分娩的影响

孕晚期用药需考虑对分娩的影响,例如避免使用可能导致胎儿宫内窒息的药物。


来源:石家庄卫生健康、四川药品监管


海南省药监局咨询电话

    ▲向上滑动阅览

药品注册与生产管理

0898-66832524

0898-66832586

0898-66832535

0898-66832544

0898-66832537

中药(黎药)监管

0898-66832577

药品流通监管

0898-66811655

0898-66832562

0898-66832551

0898-66832548

药品稽查

0898-66832605

药品GMP认证

0898-66833820

药品GSP认证

0898-66815227

药品审评

0898-66832709

药品检验

0898-66832920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0898-66833811


医疗器械注册

0898-66833832

医疗器械生产

0898-66832610

医疗器械经营

0898-66833831

医疗器械稽查

0898-66824349

医疗器械审评

0898-66833812


化妆品备案

0898-66811720

化妆品检查

0898-66833822


乐城医药监管局

0898-62803620

特许器械首次审批

0898-66832608

特许药品首次审批

0898-66832577

临床真实世界研究

0898-66832608


行政审批

0898-65203064

执业药师管理

0898-66811655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0898-66832675

纪检投诉

(行风线索征集)

0898-66832625

业务咨询

0898-65203065

投诉

12345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53号

海南药闻
这里是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平台,欢迎您的热情关注。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是负责海南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