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可谓党风建设中久治不愈的顽症。
虚构伪造事实、编造虚假成绩或事迹、遮蔽掩盖工作中失误错漏等形式主义乱象,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掩盖了一个地区或一定范围内的真实情况和突出矛盾,长此以往,会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如何分辨属于形式主义造成的弄虚作假问题?如何精准处置?
某街道在流转分办12345政务热线投诉工单中多次错分、漏分、迟分,影响办理时效和质量,群众满意率低。区政务办对该街道网格化信息指挥中心的副主任刘某提醒谈话,并责令整改。
但是,刘某只是开会提出改进要求,并没有对工作流程进行调整或者优化,导致这类问题依然如故。
同时为了应付考核,提高群众满意度,刘某安排下属工作人员使用自己和亲友的手机卡,先后一百多次对12345热线进行虚假投诉,虚构工单,并在回访时表示“满意”。
不久,这一弄虚作假的行为被市级主管部门发现,刘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参与弄虚作假的干部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一是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
刘某在被提醒谈话后,仍未警醒、真抓实改,工作浮于表面,只是开会作出要求,没有采取行之有效的针对性整改措施,致使问题长期存在、满意度长期低下、群众诉求得不到有效解决,整改落实流于形式,属于不负责、不担当、不作为。
二是弄虚作假、虚以应付。
刘某主观上功利主义思想严重,政绩观错位,只想出彩不想担责,没有深刻反思、深入查摆问题短板,也未积极有效整改,而是弄虚作假,以假投诉假回复假数据提高考核业绩。有主观意愿、有实际操作、有实际影响或后果,是典型的形式主义。
弄虚作假多种多样,其行为都具有“假”的特征,但不宜简单地全部认定为形式主义问题。实践中,属于形式主义的弄虚作假问题,主要是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通过编造工作的假情况、假经验、假典型、假数据,隐瞒歪曲真实情况,欺骗领导机关、有关组织和人民群众,以达到获取表扬、政绩或者避免受到批评、承担责任等目的的行为。
对属于形式主义的弄虚作假问题,追责问责应聚焦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对直接推动或实施,或者唆使、强迫下级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一般追究其直接责任;对默许、纵容下级弄虚作假的,可追究其领导责任;对坚持原则、敢说真话的同志,要给予支持、保护和鼓励。弄虚作假获取的不正当利益,应当收缴、责令退赔或按照规定予以纠正,增强执纪执法效果。
但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基层在迎接检查、应对考核等工作中发生的一些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问题,往往“问题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相关案例释读提醒,对其中因上级层层加码、考核指标设置标准过高、安排布置任务过急等导致基层难以落实,被迫通过弄虚作假的方式,来应对、完成任务,还应同步追究上级单位加重基层负担的责任,防止“问下不问上”。
来源:南方杂志、惠州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