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4年11月17日,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4年第五次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经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批准(长政综〔2024〕187号),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15:00,在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举行(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湖文路201号福州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层大拍卖间)。本次拍卖出让宗地采取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络报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现场拍卖出让。
该地块编号2024航拍-7 号,土地位置营前街道占前路西延伸段北侧、临江南路南侧。土地面积41767平方米(计 62.65 亩),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
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1.0≤1.1;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出让年限7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7600万元,公开出让起始价38000万元。加价幅度为100万元,不设保留价。海西房产网按容积率上限1.1测,地块起始楼面价为8270.99元/平米!
开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 9 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 3 年内竣工。
其他事项:
1、竞买企业在竞买申请时应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无以下情况的书面承诺: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如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函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2、上述地块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上述地块成交价款包括土地取得费和出让业务费等(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和契税)。
4、上述地块按现状供地,交地工作由属地乡镇(营前街道)会同区土地发展中心负责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交地,应在交地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5、上述地块竞得人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缴纳全部成交价款。为推动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鼓励竞得人以数字人民币缴纳土地价款。
6、上述地块竞得人须在地块所在长乐区税务部门依法纳税,建设施工单位也应在地块所在长乐区税务部门依法纳税。
7、上述地块所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产权归属作如下约定:物业管理用房、门卫收发室、垃圾集散间、快递服务用房等公用设施的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配建的社区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社区居委会、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产权须无偿移交给区政府指定单位。
8、上述地块竞得人应执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0〕748号)及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建设项目产生的砂石土管理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长政办规〔2022〕7号),对经批准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工程施工范围内及施工期间采挖的砂石,除项目自用外,多余部分交由长乐区政府组织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有偿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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