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镇远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20名,主要为公安机关日常警务活动及相关工作提供辅助支持,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7.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11月2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8.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在“镇远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和各环节结果。报考者应密切关注该公众号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延误考试。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8:30至11月29日17:30时止。 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地点在镇远县公安局办公大楼三楼政工室(315办公室) 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者在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镇远县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以及见义勇为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 6.报考者如有工作单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原件。 资格审查工作由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照《招聘公告》和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报考者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镇远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者本人提出改报符合其他职位条件的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予以改报。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17:30时前。 报名时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及时与镇远县公安局(0855-5722625)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因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量测身高:量测身高现场进行并当场作出是否达标的结论,报考者签字确认,报考者拒不签认的由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签字注明。对现场量测身高有异议的,须在量测过程中向在场的监督人员提出并现场复测一次,对事后报考者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不予受理。身高条件不符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由综合知识测试和专业能力素质测试两部分组成,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时事政治、职业能力测试、公安基础知识及常用法律法规知识。试卷分值为100分。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缺考的报考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报考者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以内在“镇远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笔试成绩查询的具体事宜。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与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l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达不到3:l比例的,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者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认同等方面内容。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都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 面试成绩合格的所有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采取单项淘汰方式进行,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放弃资格。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中组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采取合格制,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成绩现场公布,由报考者签字确认。对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的不予受理。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及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镇远公安”微信公众号。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与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体检、政治考察对象。若同一职位末位报考者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且仅有一名报考者为本招聘公告优先聘用的1、2、3情形,则该报考者优先进入体检环节。否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 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报考者出现体检项目不合格,可以申请复检一次,最终以体检医院出具的复检结果为准。政治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有关要求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镇远公安”微信公众号。 经体检、考察等环节均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镇远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参加岗前培训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由镇远县公安局统一管理使用并服从岗位调剂,聘期内不得兼职。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公示期满之日起1个月内自行负责解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每月应发工资368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根据镇远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855-5722625 镇远县公安局办公室 咨询时间:08:30-11:30、14:30-17:00(工作日)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环境。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信息来源:http://www.zygov.gov.cn/xwzx/tzgg/202411/t20241123_86124937.html)